我喜歡買,也喜歡在我的上隨意地留下文字與故事。但是我的字並不好看,所以經常受到別人的笑話,這裏麵包含了我的妻子和我的母親。
好在我打字的速度還算可以,所以很多時間我還是和我的電腦待在一起當宅男。當然這並不影響我對於紙質的熱愛,每一次提起筆,我就覺得自己像是個維修工似的折騰我的大腦,畫腦,這個詞很貼切。
我的另一個壞習慣就是亂放東西,無論打掃的阿姨怎麼擺放我的桌麵,10時後一樣淩亂。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遇到和我相似的問題,那就是一旦被別人整理過書桌後,一定會有東西不見了、找不著了,或者被拿走了。
前幾,我有一本很重要的書不翼而飛了,關鍵是,這本書大得離譜,我絕對不信它會被遺忘在某個角落裏,因為我前一還翻過。
直到我整理書架時,我扔掉了一批放在外圍的無用書,在書架的最裏層發現了它,估計是有人太負責了,把我的書架都整理了一遍,把我常用的東西給放在了一個我自己都發不現的地方。
不過還好,隻要我的還在,就沒有人能整理裏麵的內容,除非讓他自己再謄抄一遍。
可是今早上卻又發現了一件神奇的事情,一本顯然是飽經滄桑的躺在了我的電腦上,我看得出來,這本是我當時的手筆,專門記錄我的創作細節,專門用來頭腦風暴。
像這樣的東西我一般會直接扔進垃圾桶裏。此刻出於好奇我還是讀了起來。
我打開幾頁,發現上麵的內容已經被水化開,我第一次知道水化開後的黑色墨水竟然會是藍色。還有類似於油墨的東西。水幹了後,紙張顯得幹癟且凹凸不平。可惜的是它並沒有被使用多少,就像個待字閨中的女人,還沒經曆風雨就已經老了。
回頭看看自己的人生,也正如這本,看似其貌不揚,內容更是空空如也,但是依然還有希望。。
如果一個人把生活過糟糕了,就告訴他“你,還有-------希望。”這個邏輯重音非常重要,不是這個人還有什麼特別的長處,而是還沒到死的時候。。。。哈\(^▽^)/!
我把它放在了我的桌上,如果今沒有被打掃到我不知道的地方去,我覺得我會繼續使用這本。估計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