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愁,父母雙亡,無車無房。
孤兒院的日子並不好過,出了社會的黎愁更是如同無頭的蒼蠅一般,他隻有1歲,瘦削的身子骨使他本該初露鋒芒的臉上多了幾分蒼白,沒有背景,沒有依靠,獨自彷徨在SH的街道上。是夜,燈紅酒綠裝飾著這如墨的夜空。
孤兒院是孤兒的家?嗬嗬,笑話,社會的殘酷從不會隻存在於單個或許多地方,沒有任何的場所可以避免,包括孤兒院,學校亦或其他的地方。
孤兒院,黎愁活了十來年的地方,他從未有過溫暖,哪怕一丁點兒,他的力氣遠大於同齡人,卻受盡了欺負,雙拳難敵四手,惡虎還怕群狼,從來沒有人會在意一個人的訴求,與人打架,就算要講理,總要有公證人的,而這個孤兒院的大多數人都是“幫凶”,而其餘人都是看熱鬧的。原因無非是嫉妒他的長相,學習和不要多管閑事之類的話。沒有人會為一個長相好的人去得罪人的,畢竟都是孤兒院的,能有什麼背景,抗不住眾人的口誅筆伐。
無奈之下,黎愁開始靠著自己的力氣幹活,養活自己,搬磚抗水泥和其他的力氣活,差不多都幹過,靠著努力,他過上了一三袋方便麵加火腿的日子,總算是攢了一點錢,買了一個兩千多的智能機和兩套像樣點的衣服,隨後便將剩下的七千多存入了銀行卡內。(在孤兒院長大的孩子有屬於自己的身份證,但不會有戶口簿,銀行卡由黎愁所辦。)
孤兒院不養可以自力更生的人,於是乎他便獨立了,事實上這是孤兒院一個孩子看到了他掙錢了,還掙的不少,召集了二十多個孩子威脅黎愁,想要搶奪,可銀行卡畢竟是需要密碼的啊,黎愁這才脫離了那個孤兒院,他用1000塊錢租了一戶在黎愁初中附近的房子一年,這是一個雜物間一般的地方,大概有十幾二十平米的樣子,放著一張木板床,不算很髒,有一床褥子,整理好之後黎愁便走上了正軌,白上學,晚上看,打遊戲,好不快哉,直到——一個亡命之徒潛進了我的臥室,然後我便被殺了,或許是殺手,或許是逃犯,總之與他無關了,“若有來生,讓我享受一下親情的感覺吧。”這是他最後的想法。。
接下來,漫飛舞的報道在媒體之間傳了開來,等待罪惡的便是審判和裁決了,華夏總比外國法律的強製性要強大,輿論的力量是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抗衡的。華夏,會越來越好的,隻是,黎愁看不到了,祖國,再見!
然而此時的黎愁卻來到了另一個世界,一個在他眼裏漆黑無比的世界,雖然他睜不開眼。但一抹理智告訴他,他居然活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