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是因為再也守不住你住的城,就被北風吹離。
不能共存不能共生。
身後累累的背負,我要什麼時候找到全部,弄清楚我的困擾。
第一章宛在城中央
1、遇見
我叫林錦城,今年二十三歲,童未晞是我的未婚妻,雖然我們隻是感情的交換,利益的寄托,但還是要維係愛情。
時候看見過一種爬在樹上的蟲子,背上有發光的彩色點,陽光下,非常漂亮,每次看見的時候總是忍不住想去摸一摸,把它養在透明的玻璃罐裏,對著空仰望,後來我媽告訴我,那種蟲子,發出的氣味特別難聞,而且還有毒。
那時候還,什麼都懵懂,原來炙熱的陽光裏都是曾經在時光裏隱藏過的秘密。
長大後,透過很多外表美麗的東西,看見了過多的真實。
然後習慣偷偷在,孤獨的時光裏,微笑前行。
正文
五一過後的北京越來越熱,知了叫喊的聒噪,熱的煩躁,透進皮膚的太陽光,把人曬得生疼,我習慣躲進陰暗,慢慢走在被暴曬過發燙的大街上,想著如果能拖垮太陽。
不遠的一條馬路正發著“隆隆”巨響,一個藍色的大牌子上寫著醒目的“施工繞行”。
鍾銘傑剛下了公交,就被一顆石子絆了一下,他一腳踢開,把廣告紙遮在頭頂,是一份剛才大街上跑著發單子的人遞給自己的,大熱的裏汗流浹背,但對他依舊保持微笑,他雙手接了過來,他望望四周,跟著人群湧進地鐵站,風從階梯口吹來,涼快了很多,人們匆匆的在電梯上上下下,停不下來,在熙攘的擁擠中鍾銘傑不心貼在了電梯扶手下的玻璃上,身體和電梯成了反方向,慌亂中還好後邊有個人及時扶了他一把。
“謝謝,謝謝,”扭過頭才覺得那個人怎麼看怎麼眼熟,雖然帽簷壓得很低,他有意無意的多瞅了兩眼——頭發微長,穿了一件白色帶字母的簡單恤,水藍色破洞牛仔褲,斜挎個背包,和自己差不多的個頭。
“銘傑?銘傑!”我抬頭指著他,驚喜的喊他,“真是你子啊!”
“錦城?”鍾銘傑也在訝異中喊出我的名字,我們相見甚歡,我摘掉耳機,伸出插在褲子口袋裏的右手,激動地和他先來了個法式擁抱。。
“好久不見了,”鍾銘傑。
“是啊,好久了,”我也似有感歎的,“剛才就覺得你眼熟,一直沒敢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