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才是總裁夫人12(2 / 2)

莫淩無奈的笑道:“我們現在已經有孩子了。”

眾人看向莫淩的肚子,笑著說道:“恭喜恭喜……”

過了幾日,顧澤回了大西洋,教莫淩的東西他已經教的差不多了,莫淩已經出師了,臨走前他問莫淩,“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嗎?”

莫淩搖頭摸著肚子苦笑,“沒辦法,懷孕了啊,去不了。”

“那裏可是有頂尖的黑客高手,我這不過是皮毛而已,你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

明梟擋在莫淩的麵前,表情不善的看著顧澤,好像這個人要拐走她的老婆。

莫淩雖然很心動,但還是拒絕了,這個任務是明梟,她不能舍本逐末,所以她不能走,她隻能歎了口氣,“等以後有機會吧!”

莫淩雖然去不了國外,但是她考進了離家很近的一所計算機學校,在那裏繼續學習計算機,後來莫淩生了一個男孩,就開始專心帶孩子,明母對莫淩也不再像之前那樣苛刻,想想這個兒媳婦雖然不滿意,但是比起趙曼來真的好了不止一星半點,而且莫淩做的防火牆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利益,她又生了個男孩,所以也沒再找莫淩的茬。

當初說的機會是在二十多年以後,明氏的公司被明梟丟給了兒子,自己帶著老婆去了國外,讓莫淩繼續深造計算機。

二十多年的相處讓明梟也學會了做飯,這天他做好愛心午餐,提著飯盒去找莫淩,外麵下雪了,他看著飄落的雪花想起了他年輕的時候,那時候的他真是無趣,趙曼向他告白的時候他並沒有什麼感覺,隻是周圍的人都談戀愛了,別人對他說,他也應該談戀愛了,好像戀愛是人生必要的一部分,剛好隻有趙曼向他告白,於是他就同意了。

趙曼提出分手的時候他還是沒什麼感覺,交往總是會分手的,這是人生必須要經曆的,於是他同意了,令他不明白的是,趙曼臉上好像有一瞬間的憤怒,為什麼要憤怒?不是你說要分手的嗎?

後來,他回到了故鄉,掌管了自家的公司,然後林靜向他告白了,他也同意了,他快到結婚的年齡了,應該有個結婚的對象了,等到他認為他應該結婚的時候,他向林靜求婚了,兩個人去了民政局領了證,就是夫妻了,至於結婚戒指……他挑了一個簡單並且貴的,簡單是因為他不喜歡花裏胡哨的東西,貴是因為他認為女人都喜歡貴的東西。

果然,林靜收到快遞的時候就把戒指戴上了,什麼話也沒有說,他以為她是喜歡的。

在他看來,婚姻就是妻子買買買,而丈夫就是一直工作的,他小的時候他的父母就是這樣,他有的時候看著母親覺得她很愚蠢,不明白父親為什麼要娶她,對此父親給出的答案就是:女人,都是一樣的。

娶誰都一樣,不過是個附屬品而已,無所謂愛不愛,就像他娶了林靜,如果當初不是林靜向他告白,而是王靜,李靜什麼之類的,他都會答應,因為他誰都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