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槍走火不是不能傷著自己,但是擦的槍必須是短槍,例如盒子炮、馬牌擼子這種。
但是一個二等兵,是不可能配置短槍的,而擦拭步槍,除非是故意對準了自己,否則那麼長的步槍怎麼能夠得著自己的手。
而且李景林早就對清潔槍支有嚴格的要求,第一就是退子彈,第二就是關保險。
而步槍的擦拭更是簡單,子彈上膛的聲音都聽得出來,隻要不拉動槍栓,是不可能擊發的。
但是這個二等兵敢對著自己的手掌開槍,不得不說對方對自己夠狠,也不知道對方當時是下了多大的決心。
周圍的士兵們都明白二等兵的想法,大家便指著他竊竊私語,有的聲音不免大了些,便索性就罵出了口。
有的罵道:“山小,你有這股狠勁對著鬼子使去,為了下戰場這麼對自己,勞資看不起你。”
李景林心下了然——原來叫山小。
山小不回答,對著蹲在他麵前的李景林說:“團座,我真是擦槍走了火。”
說完便比劃起來他當時擦槍的動作,隻是左手受傷,不免得動作有些走形。
幾個士兵又高聲反駁:“你別瞎扯了,你那樣能打著自己的手掌啊?”
李景林搖搖頭:“我猜你當時定是怕極了,畢竟你傷得是骨頭,這隻手掌怕是廢了罷。”
二等兵不可置信瞪大了眼睛:“什麼?怎麼會廢……這樣憑空汙人清白……”
“什麼清白?真以為我這個團長是個草包,不懂一點槍械的嗎?而且不怕告知你,自殘是進不了醫院的,隻能遣返回鄉,最多送你兩個光洋做盤纏。”
山小漲紅了臉,額頭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走火不能算自殘!當兵的擦槍走火,怎麼能算自殘呢?”
接連便是難懂的話,隱約能聽出“粗心大意,擦槍走火”,還有什麼“不小心,隻是誤傷”之類的話。
引得眾人紛紛怒目而視:陣地上充滿了叫罵的聲音。
……
山小還是沒能如意地退出戰場,雖然沒人看到他是不是自傷。
李景林也沒讓對方進醫院,而是親自給對方包紮了傷口。
他必須要打消戰士們的這種消極避戰的想法,因為接下來的戰鬥會更加慘烈。
其實在他看來,山小的做法有些蠢了。
要是在隱蔽射擊的時候,故意把手臂露出來,鬼子自然會幫他如願。
這總比擦槍走火傷著自己要讓人容易接受得多。
可人家的手受傷了,射擊根本就端不穩槍了,留在陣地上能幹啥?
陣地上的活計有很多,並不一定非要開槍。
不能搬彈藥,總是可以分彈藥的,何況還可以當觀察哨,當傳令兵,當供彈手等等,都不會埋沒了他這個人才。
臨走前,李景林告誡大家,這是國戰,沒有誰能幸免,唯一的可能就是把鬼子趕出去。
原地隻留下絕望的山小,他在希冀地看著西方,似乎那裏才是他應該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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