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喜歡上他,在一瞬間(1 / 1)

俞漫補充這句話的時候,唐詞已經走了一段距離了,不知道他聽沒聽見。

看他的腳步都不帶絲毫停頓,估計是沒有聽到吧。

不過這一次俞漫乖乖的站在原地,沒有再次跟上去,而是看著唐詞離開,直到他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線之中,俞漫這才離開,回宿舍。

鬧了一中午,飯沒吃好不,還弄得狼狽不堪,全是油,身上黏黏糊糊難受死了,她跑著奔回宿舍,忽略了一路上別人異樣的眼光。

今中午這麼一鬧,估計要出名了一陣兒了,畢竟跟這事兒還跟唐詞沾上關係了,但是對俞漫來,是好事,也算是因禍得福。

所以俞漫心情很不錯。

回到宿舍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之前那件衣服也算是報廢了,她拿到樓下扔了,然後去上課。

她是攝影係的學生,大二。

喜歡攝影嗎?

其實還好。

那為什麼要學攝影呢?

突然想到這個問題,俞漫的眼睛裏忽然出現了一絲恍惚,思緒飄得很遠,飄到了十歲那年,她跟隨爸爸媽媽來蘇城旅遊。

到達蘇城那,公不作美,狂風暴雨。

所以他們頭一哪裏都沒有去,在酒店裏呆了一整,第二雨停了,但依舊陰著,爸爸媽媽帶她去了川楊江,她記得那裏有個廣場,很多人在那裏放風箏,她在江邊跟爸爸媽媽拍了合照,那時候家裏有一個年代久遠的老相機,她玩上了癮,興致勃勃的要給爸爸媽媽拍照。

拍出來後,媽媽摸了摸她的頭發,誇讚道:“我們漫漫拍照技術這麼好呢!”

爸爸也一同附和:“我的女兒真棒!以後一定要當個攝影師!拍出更多的好照片!”

當爸爸就把拍的照片洗出來,將照片裝在了信封裏送給她,還讓她一定要好好保留,不要弄丟了。

她還真的當作珍寶一樣,隨身攜帶,睡覺都壓在枕頭底下。

可是第二,醒來的時候,酒店裏隻剩下她一個人,她是被酒店的保潔阿姨給叫醒的,這個房間已經退房了。

她在酒店等了很久,後來一個人跑去了川楊江,就等在江邊,一直等一直等,還帶著一絲僥幸,或許他們隻是背著她偷偷去玩了,或者去辦事了。

可從白等到夜晚,再從夜晚等到亮,還是沒等來。

終於認清了現實,她的父母真的丟下她了。

原來這幾爸爸媽媽看她時那複雜的眼神就已經是離開的警示了。

後來江邊的巡邏員發現了她,將她帶去了警察局,再後來,她就被送去了孤兒院。

如果沒有當年拍的那些照片,她早就已經忘了父母的容顏,但是這麼多年過去,要是哪在大街上遇見,那也可能隻是擦肩而過,不認識現在的彼此,扮演彼此人生中陌生的過客。

她學攝影,是因為父親曾經一句話,又好像不是因為父親那句話。

她就是想有朝一日學成歸來,俞漫兩個字能被人知曉,她想功成名就,讓他們看到,讓他們知道,多虧了他們當初的拋棄,才成就了現在的她。

*

下了課,不知道去哪裏,然後就轉悠去了金融學院,唐詞就是金融係的。

試圖跟唐詞偶遇,可轉悠了半,都沒遇到唐詞。

她早就聽過蘇大鼎鼎大名的唐詞,可是他就像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簡直神秘得不行。

守株待兔了很久,最後失望而歸,本來想去圖書館的,可是想起來書還沒還,而且書還被張慧慧撒了油,還不還得回去還不一定呢。

她打算回宿舍去想辦法把書弄幹淨。

結果一回宿舍,她的桌子上一堆垃圾,盒飯和油乎乎的筷子,掉落在桌子四處的飯粒和骨頭,髒亂得不堪入目。

而宿舍裏隻有張慧慧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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