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年1月,美國,夜色下的紐約。
自萊克星頓以來,炮火聲就一直在這片廣袤的大陸上轟鳴,想來也已經過去了7年,就連《獨立宣言》簽署,美利堅合眾國從大英帝國手中也獨立了已經有六年,但英國的殖民者們好似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無能,不斷地向這邊派遣兵力,就好像這麼做便能找回自己昔日的榮光一樣。
但是明眼人差不多都能看出來,英軍早已大勢已去,薩拉托加之戰的敗北讓英軍在北美的優勢蕩然無存,以法國為首的歐洲國家也借此機會加入了與英國的戰爭,戰爭的勝利即將來臨,英國的撤退隻不過是早晚的事。
雖然紐約仍是英軍占領區,但街上的一切已經是秩序井然了,每一位市民都麵帶笑容走在街上,就像是生於繁華盛世一般,因為在這裏的人們都很清楚,一個偉大的國家即將誕生在世界的西方,在這裏的每個人都可以挺胸抬頭,逢人都要吹噓幾句:
“我們將要戰勝這個世界上最強的國家!”
在這裏的人們都是如此認為,而且都是毫不懷疑的認為,這個即將誕生的國家,一定會在這之後成就一段傳奇的故事。
但我們要的,並不是那些早就傳奇的人物,而是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一些不起眼的人物……
***
酒館,這是在美國的曆史中也是很重要的存在,這裏是美國人民交流各種思想、鼓舞反英鬥誌的中心會場。有文化的和沒文化的人通通加入酒館的激烈爭論,不識字的人(很多!)通過談話了解到革命傳單的內容。把這裏稱作是分散在美國各處的“反英陣地”也不為過。
當然,酒館,人們聚集的地方,自然還是有其他的作用。
紐約的1月是寒冷的,雖然沒有下雪,但酒館門被推開時,從外吹進的一股寒氣還是讓裏麵的人都不禁縮了下脖子。
酒館裏當然都是些嗜酒如命之人,他們將自己凶惡的目光掃向酒館的門,仿佛想要借著自己的酒勁狠狠地揍下一個進來的人一頓。
但當有個身影真的進入酒館的瞬間,那群人先是一怔,視線向下挪了挪,接著便露出了厭惡的表情,無不撇了撇嘴,喝自己的酒去了。
因為進來的,是一個怎麼看都隻有十歲左右的孩子。
“也不知道他的家長是怎麼看管的!”在場的人第一反應基本如此。站在吧台前的老板也是一樣,雖然他可以毫不在乎的將酒賣給未成年人,但他並不覺得區區一個衣衫破舊的孩子,能有多少錢來支付這灌入腹中的仙釀,在這站著反而有些煞風景,別到時候壞了生意。
(和家人走散了吧?)坐在比較角落位置的一個人對著旁邊的陌生人調侃道。
但那個孩也不知是聽見了還是怎麼的,向那邊看了一眼,然後就徑直走了過去。
“喂!鬼,你想幹嘛?上一邊去!!”
明顯是喝醉了,就連話都是吞吞吐吐的,那個人紅著臉,朝那個站在自己麵前的孩不耐煩的擺了擺手。
“不好意思,先生。”那個孩子開口了,帶著稚嫩的童聲,但語氣卻出乎意料的成熟。
“我隻是想問一下,您有沒有見過一個身高差不多180,臉上有一道疤,嘴裏經常叼著香煙的英國男人?名字叫雷蒙德亨特。啊!在座的各位有誰知道的話,也可以告訴我。”
“看來真的是找不到家人了啊!!”
也不知道是誰的一句話,像是火星投入了火藥桶,點燃了原本氣氛沉悶的酒館,在場的所有人無不哈哈大笑,酒館充滿了“歡聲笑語”。在烘托氛圍上,真無邪的孩子做的總要比腦子裏不知道在想些什麼的大人好。
但隻有一個人,他並沒有笑出來,而且恰恰相反。
他握著酒杯的手在顫抖,它所處的位置本來就已經很偏僻了,但他的身體還是在不停地向角落挪動。
酒杯中的酒也因為顫抖而噴濺出來,濺濕了他的衣服,但他已經不在乎這些了……
因為,他現在的想法隻有一個,那就是——跑!
即使少年正在看向別的方向,但僅僅是這個背影便足以讓這個男人渾身發涼。他幾乎是慌不擇路地猛站起身,不顧在途中撞到了誰,撞倒了什麼,隻顧著全速飛奔出酒館。
但即使這樣也不能讓他安心,他故意跑進巷中,在蜿蜒曲折的樓房中間,繞到連自己都不太清楚究竟跑到哪裏才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