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奪舍經(1 / 2)

發光這種事,我覺得很尋常。

在我們大魏朝的國史裏,每一任皇帝的出生都是必然發光的。

比如我太爺爺就是他媽吞了一個發光的鳥蛋生的,我爺爺出生的時候滿屋子發紅光,我奶奶在懷我爹的時候有發光的仙人入懷。

雖然有個姓崔的認死理的老頭考證過,結論是這些都是無稽之談,但不久他就被先皇判了腰斬,罪名是妖言惑眾,欺哄黎民。臨上刑場前,押送的士兵還站在囚車頂上對他撒尿,讓他死的很不體麵。

所以之後大部分學者都堅定了立場,畢竟崔老頭的事跡已經證明了,謊的學者一般都沒啥好下場。

按概率,發光這種事怎麼著也得輪到我一回了,於是我和太監們便劃著澡盆來到發光的水麵,卻見這光發的很是吉利,金光燦燦,估計下麵不是寶藏就是玉璽。

水不深,我用魚叉往水下戳了幾戳,想憑觸感探探那是什麼東西,卻不料第三下就戳到了一個洞裏,我費了不少力氣才把魚叉收了回來,卻見叉頭已經帶了一個物事。

刹那間,金光盡斂,瑞氣全消。

我端詳著那件物事,遠看是個頭骨,近看是個頭骨,那它肯定就是個頭骨,不對,是寫了些字的頭骨。

我把頭骨拿在手上,看著上麵用金粉書寫的密密麻麻們的篆,不由得有些密集恐懼。

不過看長了也就還好,畢竟我也是讀過幾年書的人,很快解讀出了金字的內容,出乎意料,這是一部經書:

“梵阿淨含如願奪舍經”

名字很唬人,內容更唬人,這部經書的開頭提出了一個理論,認為人世間的痛苦根源,正在於人人之間不能理解,正因為人人不能互相理解,所以人人都無法解脫。

即使是佛祖的正覺,也無法擺脫這個泥潭,隻能解脫自己,而不能解脫世人。為何?因為他隻了解自己的痛苦,不了解別人的痛苦,這樣又怎麼能幫助別人解脫痛苦呢?所以佛祖的“覺”是覺,隻有化身千萬,親身體會他人的痛苦喜悅,從而參悟“無情有情”,才能得到大覺,真正建立地上佛國,解脫眾生。

於是經書的中段,便記載了一篇古怪的運氣吐氣方法和一段咒文,注明隻要按照這種運氣方法念誦咒文,就能讓精神進入別人的身體,體會別人的人生和喜怒哀樂,從而逐漸獲得“大覺”。

接著就是對這種“大覺”境界的讚歎。

然而經書的最後,卻是一個叫譚雲的和尚寫的增補。

他認為經文裏寫的方法的確可以讓人獲得大覺,但修行的過程太過辛苦,畢竟體會他人的痛苦千百回,每一次的痛苦都會積累,以常人的意誌力根本無法承受。

所以他就對咒文進行了一些修改。隻要在念誦的時候心裏默默想著要達成的願望。

在精神離體之時,就會自動找到最合適的對象進行奪舍,這個奪舍對象必將會對實現使用者的願望有所幫助。

譚雲認為,隻有這樣的方法,才能讓修行者心甘情願的承受痛苦,繼續修行下去,也不知道他最後得到他想要的“大覺”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