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宣判,被告人,王法,涉嫌醉酒駕車,撞人後為逃避罪責,置傷者於不顧選擇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應予懲處……”
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法,犯交通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6萬元……”
八年後。
049年,水藍星,夏國,海市,盛夏。
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個身穿短袖的光頭大漢,正踩著一雙人字拖慢悠悠的走在一條步行街上,眼光不住的掃過兩旁的行人,特別是穿著清涼的女孩,更是他重點關注的對象。
輕佻的口哨聲響起,惹得一旁的年輕姑娘花容失色,大聲斥責,他則哈哈一笑,自顧離去。
王法,海市人,孤兒,自幼在福利院長大,由於缺乏有效的管束,讀完初中之後便在街頭混,身高1米八的王法,如魚得水,立刻混出名來。
打架鬥毆、喝酒鬧事沒少做,在當時也是在本地的警察部門掛了名的人。
二十二歲那年,和一群狐朋狗友在酒吧喝酒之後,醉酒的眾人,駕駛著摩托在深夜的街頭風馳電掣。
最終,在一個十字路口,闖紅燈的王法,撞上了一個騎自行車放學的姑娘,清醒過來的王法,沒有選擇去救助女孩,驚慌失措的他,選擇了逃離。
可是,網恢恢疏而不漏,東躲的他最終被警察抓獲,後來被判了八年。
八年。
對於迅速發展的當今社會來,王法,已經嚴重的脫離了時代潮流。
“特麼的,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家了!”王法苦惱的摸著大光頭。
掏出老舊的手機,搖搖頭又放進褲包,這麼長的時間了,手機裏的那些號碼早就打不通了,即使打通了又能怎樣呢!如果當時的那幫兄弟心裏有他,也不至於他在牢裏麵八年,一個也沒有去看過他,剛開始,王法還想不通,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法也漸漸的看淡了,這就是所謂的“酒肉朋友”吧。
八年的時間,海市的模樣有了飛躍的變化,高樓林立,車流如龍。
王法之前住的房子,是他在混社會的時候買的,不大,三樓,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當時是王法收了半年的保護費才攢夠的錢。
抓住幾個路人,凶神惡煞的問到了當年的住處,才在一幢高樓後麵,找到了他住的那個“綠園區”。
循著記憶,來到一棟六層高的居民樓,王法找了半才從滿牆滿門上貼著的欠費通知、廣告的夾縫中找到他家門鎖的位置。
從褲兜裏麵摸出今才從獄警手中拿到的門鑰匙,咯吱一聲打開了房門,還好能打開。
“咳咳咳咳咳!”刺鼻的黴臭味,熏得王法一陣劇烈的咳嗽。
厚厚的灰層鋪滿了整個房間,王法捏著鼻子衝出了家門。
“呸呸呸!這特麼還是人住的地方嗎?”
沒辦法,王法隻能重新鎖上房門,到附近的旅店去住一晚,等明,找個家政公司來打掃一下才能住了。
鴻順賓館,是一家極的旅館,一百塊錢一晚,前台妹子戰戰兢兢的給王法辦了住宿手續,看著他上樓,才鬆了一口氣,“一看就不是好人,真凶!”妹子拍了拍胸口。
賓館的房間內,王法痛快的洗了個澡,正站在鏡子前麵端詳著自己。
國字臉,濃眉大眼,棱角分明,一顆腦袋油光蹭亮,頗有一股硬漢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