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製
是由士兵組成的戰鬥集體,要組編為一個單位,才容易指揮調動,並可以計算兵力。的編製就是組編士兵的方式。編製隨著的出現而出現、發展而發展,經曆了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各個國家的編製及同一國家在不同曆史階段的編製有一定區別。
中文名
編製
產生原因
便於指揮調動
用途
計算兵力
外文名
heAry
釋義
組編士兵的方式
內戰時期
中國早期的野戰軍內戰時期指國共內戰時期:中國早期的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西北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中原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華東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東北野戰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區部隊
主要戰區
東部戰區:與原南京軍區轄區相同,加上軍區內的東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南京,陸軍機關駐福州。領導和指揮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屬武裝力量。
南部戰區:包括原廣州軍區(除湖北省)和原成都軍區的雲、貴兩省及所轄的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廣州,陸軍機關駐南寧。領導和指揮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雲南、貴州的所屬武裝力量。
西部戰區:由原成都軍區、蘭州軍區合並而成(除雲、貴、陝三省),司令部駐成都,陸軍機關駐蘭州。領導和指揮四川、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和重慶的所屬武裝力量。
新五大戰區
北部戰區:包括原沈陽軍區(加內蒙古)和原濟南軍區的山東及所轄的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沈陽,陸軍機關駐濟南。領導和指揮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和山東的所屬武裝力量。
中部戰區:包括現在的北京軍區和濟南軍區,剔去原屬北京軍區的內蒙古和原屬濟南軍區的山東、加上原屬廣州軍區的湖北和原屬蘭州軍區的陝西,司令部駐北京,陸軍機關駐石家莊。領導和指揮河北、山西、陝西、河南、湖北和北京、津的所屬武裝力量。
編製分級
班編製
中國人民解放軍由若幹名士兵編成的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製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於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排編製
由若幹個班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連。為戰術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製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鬥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
連編製
由若幹個排(或班)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
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
營編製
由若幹個連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團和旅。為高級戰術分隊。一般在團或旅編成內遂行戰鬥任務。直接隸屬於師以上單位的營稱獨立營,多遂行戰鬥勤務、技術勤務和後勤保障任務。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營(摩托化步兵營、機械化步兵營)、坦克營、炮兵營、導彈營、空降兵營、電子對抗營、工兵營、通信營、雷達營、防化營、汽車營等。戰鬥營通常轄-5個戰鬥連及戰鬥、勤務保障分隊。設有營部,有的國家的營設司令部,編有參謀長和參謀。
團編製
由若幹個營(或連)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旅)。直屬於軍(集團軍)以上單位的稱獨立團。為基本戰術部隊,是具有一定職能和權限的教育訓練、行政管理單位。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由統帥部授予番號和軍旗,有的還有自己的獨特標誌。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團(摩托化步兵團、機械化步兵團)、坦克團、炮兵團、航空兵團、空降兵團、導彈團、工兵團、通信團、防化團、雷達團、汽車團等。通常在師或旅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
旅編製
由若幹個營(或團)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師或集團軍(軍)。為戰術兵團。設有領導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分隊。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步兵旅、坦克旅(裝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戰術火箭旅(導彈旅)、空降旅(傘兵旅)、工兵旅、舟橋旅、海軍陸戰旅、航空兵旅、雷達旅等。
師編製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師由若幹個團(或旅)編成的一級組織。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師通常隸屬於集團軍或軍。為基本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
亦可獨立作戰。按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步兵師(徒步步兵師、摩托化步兵師、機械化步兵師、山地步兵師、重裝步兵師、輕裝步兵師)、坦克師(裝甲師)、炮兵師、高射炮兵師、防空師、空降師(空降兵師)、航空兵師、空中突擊師、海軍陸戰師(海軍步兵師)等;按戰備程度的不同,有滿員師、簡編師、架子師、動員師等。師是構成戰略戰役軍團的基礎,也是計算戰略戰役力量對比的基本單位,其數量和質量是衡量作戰實力的主要標誌。
軍編製
由若幹個師(或旅)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方麵軍。設有領導指揮機關,編有戰鬥、勤務保障部隊、分隊。為戰役戰術兵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作戰任務,亦可獨立作戰。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分為陸軍軍(步兵軍)、坦克軍、空軍軍、空降軍等。
集團軍
由若幹個軍(或師)編成的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軍區或方麵軍、集團軍群。設有領導指揮機關,並直轄一定數量的戰鬥、勤務保障旅(團)、營。為基本戰役軍團。一般在上級編成內遂行戰役作戰任務,亦可獨立擔負作戰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區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有的稱野戰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防空集團軍、戰略火箭集團軍等。集團軍通常在戰時編設。一個國家的平時是否編設集團軍,主要取決於規模、領導指揮體製、作戰方式和地理環境、曆史傳統等因素。平時編設集團軍的國家,集團軍一般為部隊的最高編製單位,戰時則可為方麵軍(集團軍群)編成的基礎。集團軍通常編製不固定,規模有大有,一般依據集團軍的性質、戰役使命、所擔負的任務、戰區的地理環境和敵方的編製等條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