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歌,去把碗洗了,地拖幹淨,然後把我衣服放洗衣機裏,記住,內衣別碰,做完趕緊走人。”
傍晚,江南省嘉木市,雲瀾別苑。
安以嵐一身寬鬆睡袍,穿著水晶拖鞋,從浴室裏走了出來。
白蔥似的美足塗著指甲油,剛洗過澡濕漉漉的長發披肩,加上寬大睡袍也難以遮掩的豐腴健美的身材,讓安以嵐高貴中帶著難以抵擋的風情。
這樣的女人,是個男人都會燃起心中的火焰,難以抵擋。
可是於歌心裏,卻對這個女人…
“對了,一會走的時候記得把垃圾帶上,還站著幹什麼?做事啊!”
安以嵐毫無感情的看了一眼於歌,美豔的臉龐閃過一抹不耐。
就是這個男人,讓爺爺不顧家裏的反對,逼自己和他領了證。
要不是爺爺年紀大,身子骨越來越差,就算死她也不會答應。
可自從領證後,這個男人除了做飯拖地,簡直一無是處,就是個吃軟飯的寄生蟲。
尤其三年裏,被自己呼來喝去,從不敢頂一句嘴,沒有一點男人氣概!
“知道了。”
於歌回應了一聲,默默地去收拾東西。
半個時後,於歌提拎著垃圾走到別墅垃圾桶旁邊,狠狠攥緊拳頭深吸了一口氣。
“三年了!”
他的身體在顫抖,聲音壓抑著仇恨和憤怒,手中垃圾袋抓的窸窣作響。
沒有人能夠理解他此刻的心情!
三年前,於家遭奸人陷害,父親被人撞成癱瘓,偌大的家業分崩離析。
爺爺豁出臉麵,動用最後一點人情,求安家老爺子出手,保住於家血脈。
老輩人重感情,安老爺子不顧家族反對之聲,硬招於歌入贅,做了安家的上門女婿。
也就是剛剛別墅裏安以嵐的老公!
這一做,就是三年!
三年裏,他爺爺走了,母親患上了抑鬱症,妹妹也被迫輟學打工。
三年來,安家除了安老爺子,所有人都對他鄙夷怒罵,甚至不把他當人看。
就算安以嵐,也從未給過他好臉色,而是把他當成保姆一樣,使喚完了就趕走。
三年裏,連手都沒觸碰一下。
所以這三年,於歌一直隱忍著,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報仇,想著出人頭地,不再寄人籬下。
可是現實太殘酷,離開了安家,他連貸款給爺爺買墓地的錢都還不起。
“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想到這裏,於歌雙眼發紅,忍不住狠狠踢向垃圾桶。
結果眼前一閃,麵前垃圾桶沒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鬱鬱蒼蒼的森林,一眼望去,古木參。
於歌沒能收住腳,一腳踢空,身體一個趔趄摔在地上。
這導致他更震驚了!
因為地上到處都是奇異的花草,有的會發光,有的頂著一圈光暈,擺動著光輝。
眼前這一幕,直接讓於歌大腦當機,完全喪失了思考能力。
嗡嗡嗡…
一隻拳頭大的螢火蟲,屁股後麵發著熒光的飛了過來,落在麵前一塊岩石上…
然後就聽砰的一聲。
它屁股後麵冒出一團黃色濃煙,讓岩石迅速熔成了廢渣。
呼啦!
幾乎是對危險的本能反射,於歌撈起身邊一截木頭站了起來,既震驚又緊張的盯著那隻螢火蟲,生怕它飛過來。
這蟲子太危險了,一個“屁”冒出,居然把一塊臉盆大的岩石給熔成了廢渣。
這要是在身體或者腦袋來一下,還有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