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互相指責(1 / 2)

這段時間,陳昱除了必須上堂之外,其餘時間一直悶在書房裏。

外邊的消息都是由張義負責傳遞。對於鄭彬、馬、黎春等人的一舉一動,他都十分清楚。

黎春作為陸那縣的典史,掌管緝捕、監獄等工作。他對目前陸那縣緝捕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建議,並及時向陳昱做了彙報。陳昱對其建議全部采納。

這一日,黎春又來彙報。

他最近對陸那縣衙的監獄進行了實地走訪,發現監獄無論是建造結構,還是管理方麵都有著很大的漏洞。

為此,他經過認真思考,針對這些漏洞提出了一些想法。

陳昱笑著道:“你得很有道理。我曾經就在縣衙的監獄待過。後來越獄成功。這本身就明監獄問題很多。我同意你的想法,就按你的意思辦。”

黎春見陳昱采納了自己的建議,非常高興,他道:“隻是改造監獄這一項,需要縣衙撥付銀兩,然後由工房負責建造。”

“這個好辦。張義,把範思明叫來。”

張義領命而去。

陳昱接著道:“黎典史上任以來,做得非常好。不像我,惰性十足。”

黎春聽了,道:“大人將各項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條,縣衙運轉正常。這就是水平呀。”

“沒你得那麼好。鄭縣丞主動向我領工作。馬主簿盡職盡責,再加上你工作做得這麼好。才有了咱們縣衙如今的局麵。關鍵還是你們幾個比較厲害。”

二人正聊著呢。範思明就隨張義來了。不僅範思明來了,鄭彬也來了。

陳昱笑著道:“鄭縣丞也來了。”

鄭彬大咧咧地道:“我正好在思明那裏,聽你讓他撥款修監獄。我就跟過來了。我想自己的想法。”

陳昱看了看黎春,道:“鄭縣丞但無妨。”

鄭彬接著道:“我覺得縣衙這個監獄沒必要修造。就是一個關罪犯的地方,條件惡劣點,正好可以讓他們長點記性,以後要奉公守法,切不可做壞事。如果我們修得環境非常好,有些刁民就會把這裏當做自己的安樂窩。故意犯罪進來居住。那咱們縣衙的監獄豈不是成了這幫人的家了。”

陳昱道:“黎典史。鄭縣丞的意思是不修。你修的理由吧。”

黎春道:“我修監獄,目的是將監獄的建造漏洞堵住,防止監獄出現罪犯越獄的情況發生。如果讓罪犯越獄成功,咱們縣衙是有責任的。”

還沒等陳昱話,鄭彬就反駁道:“關進去的這幫人。有幾個是正經人。我覺得抓進來之後,就得對他們嚴刑拷打,讓他們沒有體力,也不敢越獄。

現在咱們縣需要用錢的地方很多,特別是吏和雜役的工錢都漲了,日常開銷大幅增加,實在是沒有閑錢幹這件事了。”

陳昱聽了,氣不打一處來,他故意裝作不知道,問道:“給吏、雜役漲工錢?我怎麼不知道這件事呢?誰定的。”

鄭彬回道:“大人。是我定的。我剛來縣衙,就聽下邊人反映,工錢太少,養家糊口十分困難。我覺得應該給他們漲工錢。大人不是讓我管財政嘛。所以我就讓思明給這些人漲工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