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可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從林氏走出來的,現在她手裏除了一張兩百萬的支票外,還多了一份聘書。可是……她卻遺失了那枚很重要的戒指,遺失在林翹楚那裏。
孟可關了手機,躲過一直關注著自己的人。所以,她現在成了自由的人。她的身邊沒有肖諾,也沒有其他隨從。
天真的很不錯,孟可走在街上。
上海的街頭熙熙攘攘,孟可覺得自己變成了一粒微不足道的塵埃,飄浮在空氣當中,是那麼的不真實。
雖然一直告誡自己要堅強,她表現的也真的很不錯。但看到林翹楚對蘇了凝的用心,她就好難過。
還記得成就不死蠱時耳邊傳來的低低話語——在兩千一百年的極限裏,若不能和你的摯愛相伴,你的生命就會消亡,沒有輪回,沒有靈魂。
她一直一直告訴自己,她是為了蒙笑活著,她的愛就是蒙笑。時限已經近在眼前,她的愛卻沒有收獲。現在魂飛魄散並不重要,比毀滅更可怕的,是翹楚對她的態度,還有翹楚愛著別人的事實。
那心疼,讓她幾乎無法忍受!
“孟可!”
正遊蕩著,孟可忽然被人拉著胳膊扯到角落。茫然的抬起頭,看到一個高出自己一頭的男人。
是個很英氣的男人。上身穿著淡紫色條紋襯衫,下麵穿著黑色合體的休閑褲。深色的墨鏡擋住了他大半的臉,有種很酷的感覺。可是此時,他看起來有點緊張?
他與她相識嗎?孟可不覺得在記憶裏有過這樣一號人物。於是挑眉道:“如果我們認識的話,對不起,我把你忘記了。如果我們不認識的話,放開我,惹到我沒你的好處。”
“你心情不好。”男人恢複了平靜,話語中帶著犀利。
“我們認識嗎?”他的語氣,分明是在說她和他很熟,他對她有絕對的控訴權。
“這不重要。”
“你很喜歡隨便拉著不認識的人聊天?”雖然他知道她叫孟可,這點很可疑。
“這也沒什麼不可以。”這時,唇邊牽出一個淺笑,無端就讓人有了種風生水起的良好感覺。“我請你吃冰激淩。不過隻能要兩元一杯的。”
沒想到會聽到這樣的話,孟可張大了嘴巴。她開始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否則他一定是蟑螂轉世,不但討人厭,而且還自大加無聊。請她吃冰激淩,她有同意嗎?
“別張大嘴巴!”男人低語道:“我帶你吃東西,你應該表現得很快樂、很開心。而且我剛為社會做貢獻,在馬路邊上拉回失足少女,減少亡人事故,這足夠讓你接受這頓天外飛來的口福。”絕對肯定用語,擺明了接受也是接受,不接受也要接受。那天然形成的霸道神氣,讓孟可先是一愣,隨即惱火的想:什麼失足少女?她哪點象失足少女了?分明是絕代美女才對。而且亡人事故?說誰的?
孟可環視四周,忽然就明白這男人不是在亂講。
原來她一直在馬路邊上晃當,剛才一定是走上機動車道,被這男人拉了回來。
看著馬路上的車來車往,孟可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活了兩千年,卻因為一時失神死在馬路上,聽起來是不是挺冤的?
“清楚了?”男人的笑容微微隱去,俊逸的臉膛帶著些讓孟可不解的英雄氣概。可是他到底哪裏像英雄,孟可是一點也沒弄明白。
“別搞的好像我們很熟似的。”孟可甩開他的手,脫離男人的掌控。“知道我的名字很了不起嗎?本小姐今天心情非常的不好,所以不要吃冰激淩。從現在開始,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還有不要以為把我從馬路上拉回來,就可以對我指手畫腳,我根本不認識你!”
“你這是氣話。難道你不想知道我為什麼清楚你的名字?為什麼會在人群裏找到你?為什麼要請你吃冰激淩?”給了孟可一個又一個口袋,篤定她會往裏鑽。
這個,她當然想知道,但是她不屑問他。
孟可哼了一聲,別過頭去。
“好了,我有足夠的理由請你吃冰激淩,也不會突然變成壞蛋把你劫持,走吧!”男人的聲音變得低沉,就像一眼深泉。
“怎麼看你都不像好人。”孟可咬著牙。
“其實……你是我的債主,難道你不想讓我還債了?”
債主?還債?什麼跟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