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既然表姨也找了人,那我們這邊就先不要亂動”,
張朋想的很開。
這件事他完全是幫忙,不圖任何私利,隻是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既然對方有別的打算,那他也不用熱臉貼冷屁股。
至於事情會不會被耽?孟祥媽找的人能不能辦事?
對於他來一點也不重要,本來就是路人,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走到路上,他也不知道孟祥是誰。
“朋子,我想著你這邊也不要停,咱們雙管齊下”,張遠方道。
“不妥”,張朋罕見地反駁了下,
“這種事,怎麼能大張旗鼓,這是大事,關係到刑法,甚至可以是違法的事,找找這個,找找那個,不定消息就會走漏,一旦傳到當事人耳朵,輕則惹人生氣,重則起反作用。”
張遠方何嚐不明白這個理,求人辦事,最忌諱托三到四家,聲勢浩大。
正所謂,庸醫開藥多,怕死吃藥多,關係能力弱的家庭托人多。
人多嘴雜,辦事人的風險會變得特別高,因為能起作用的,最終隻有一個人,這個請,那個求,事情還沒進入正題,已經把人惹惱了。
事實上,很多人一看好幾個人來托都是這件事,就把這件事放下了。
從心裏來講,張遠方覺得孟祥媽找的人並不靠譜,如果可以,之前事情在公安階段就被按住了,那用得著等到現在。
隻是他也不好明著反對,看好張朋,也拿不出服人的理由。
再了,這種事終歸是別人家的事,關係再親,也不能替人做決定。
張朋看的很開,見張遠方臉色鬱鬱,主動起二哥的婚事,“叔,我二哥最近要辦事,想請你來咱家這邊罩事(總負責人)?”
“好啊,這是好事,什麼時候,大明怎麼沒話呢”,張遠方一聽,神色一震,帶著幾分喜悅。
“我爸想著,等他梳理清了,正式請你。”
“你看這事,我馬上打電話,前麵有很多事情要準備,得提前計劃好,免得到時候手忙腳亂,當時一凡的事,可把我累的不輕。”
張遠方邊邊拿出電話打了出去。
“一鳴哥,最近在幹嘛?”
“他非要去當保安,你表叔給他找了一家,這才兩星期,死活不願意去,你氣人不氣人?”
孟玉英提起這個就生氣。
張一鳴憨憨一笑,“媽。”
張朋在旁邊一看,這子還有撒嬌賣萌的技能,不簡單,估計啃老要啃到底了。
“一凡哥,這兩我把誌明喊出來,我們一起吃個飯,他這次幫忙不,要好好感謝一下他。”
“不用,我們關係鐵著呢。”
“朋友歸朋友,幫忙的事,該謝還得謝,要不然別人會我們不懂事,下次怎麼好意思再找人家。”
“好吧”,張一凡不情願回答。
他並不怎麼想把張朋介紹給他朋友,畢竟是一個初中畢業生,當保安。
沒一樣能拿出手的,怕朋友知道了丟人。
隻是也沒拒絕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