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身不由己(2 / 2)

我知道了。

需要盡快策劃方案,及早動手。

能這麼神不知鬼不覺地來給我下任務,這是比劍嬰更可怕許多的人,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出手,之所以還來找我,那定是組織安排的考驗。

刺殺張昊已經失敗過一次,這次如果再失敗,恐怕我的腦袋就要搬家了。

所以,我需要心謹慎。

這種事情,當然不能讓大姐知道,我也不方便帶著她行動啊!

隻是她暫時還不願意自己坐船回棲霞去,所以,這三,我叫她自己先在此地逛逛,不要亂跑,做好打扮偽裝,不要給官府的人認出來捉了去。隻要她不出什麼意外,等我回來,再帶她一起去嘉興。

寧波舊稱“明州”,到本朝時,為避國號諱,太祖皇帝采納他人建議,取“海定則波寧”之意,將明州府改稱寧波府。

知府劉珩,經打探未聽得此人有什麼必殺理由,甚至民間傳言,他“極是個清廉的官”。

那他,他為什麼該死呢?

這當然不是我應該考慮的問題。

我隻需要執行命令。

否則,該死的人就是我了。

我殺劉珩的時候,他剛判完了一樁案子。

有個叫賈老實的財主因為家產糾紛被族裏幾個兄弟告了。

他家的財產,都是自己的叔父賈太監退休前掙來的。幾個侄子,按都有份。

可是賈老太監隻把財產留給了賈老實。

因為賈老實有個媳婦兒叫金瓶兒,生得貌美如花,人也機靈,很是精明能幹,從前還是吏部侍郎的妾。

那年,吏部侍郎暴病身亡。這個金瓶兒,被賈公公托人做媒,把她給賈老實娶過門做了大太太。

一般人都以為,是不是因為金瓶兒擅長持家,所以賈公公才把財產留給了他男人賈老實一個?

其實不然,賈老實不過是個幌子。真正原因是賈公公原本就要把財產留給這個侄兒媳婦金瓶兒的。

至於為什麼,嗬嗬,往陰暗處想想就知道了。

據,賈公公、賈老實、金瓶兒三個人住在一處院子裏,賈老實卻經常在外眠花宿柳,許久不回家。

賈公公死前留給賈老實多少銀子、現貨沒人知道,這幾個兄弟明明白白能看見的,隻有他住的這一座三進三出的大院子。

但他這幾個兄弟不幹,在賈公公死後,一齊來鬧,非要重新分配財產。

於是他們告狀,要官府判決,讓賈老實把賈太監生前留下的銀子、財物全都拿出來,如數平均分配,再賣了這座院子,把賣得的錢也平分。

賈老實自然是沒什麼能耐的,兄弟們來告,他也沒甚法子。但金瓶兒可不是省油的燈。她於是打點銀子,托付了人,直上京師。

對外隻道:賈公公留的這房子是在,但銀兩財物,早就在辦喪事時用度完了。

所以,這回劉珩斷案,這個“極是清廉”的知府老爺也並沒有去做多細致的調查取證,而是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判決:

第一是,銀兩無可稽考。既然已經用完了,那就將這房產估價變賣,平均分給賈家眾兄弟。

第二,那幾個兄弟還要緊追銀兩財物不放時,劉珩大怒,喝道:“你們這廝少打!當初賈公公在時你們怎麼不來告狀?如今人死多時了,卻來騷擾?”

就這樣,隻要賈老實把房子賣了,分給幾個兄弟,就草草結案了。

劉珩的判法,是否公平?我沒有興趣。但我知道他絕對是按上麵的意思判的。

嗬,金瓶兒,上麵有人啊!

正因如此,才聽,這回案子雖是劉珩斷的,但金瓶兒卻沒給他送一文錢。

嗬嗬,“極是個清廉的官”,好呀!!

這裏“清廉”原來就是搞不到錢的意思呀!

窮鬼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