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一稅製 中(2 / 2)

黃明遠對鄧議說道:“政策是好政策,但要實行好還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往後收稅,一切的核心都放在了土地的數量上,所以官府要清丈土地,擴大征收麵,還要減少隱報、瞞報土地的可能。

這一點從遼東郡開始實行,但幕府要收集經驗,形成一套可以推廣的辦法。”

現在不徹底理清土地的數量,到了天下太平的時候,再想理清就得費十倍以上的功夫也未必可以成功。

二人神情皆是一凜,這是一場硬仗。雖然遼東的政治階層還沒有固化,但官府對於整個遼東的掌控並不足。

“第二點便是核定農業稅收。這點既要保證稅收,又要保證農民利益。”

大隋均田製下,每個成丁授口分田八十畝,世業田二十畝。而租為粟三石;調為絹2丈(布1疋),綿3兩(麻3斤);役期為年二十日。

這些稅賦看起來對老百姓的負擔並不大,比如按照隋朝的受田標準,每畝地不過繳納四斤栗米。但人多田少,老百姓根本分不到這麼多田。而且各種雜七雜八的稅收達上百種,在大隋服役更是死亡率極高的一件事情,因此老百姓各種負擔加起來,根本喘不過氣。

黃明遠和鄧議、夏安恂二人商議,將糧食稅暫時定為年產的五成,然後進行微調,至於其它稅收,決不允許收繳。

這個時代雖以農業為主,實際地位卻是最底層的。用農業哺乳其它行業,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既然定了新稅法,諸稅賦合一,就不能再有新的稅賦,否則失信於民,就失掉了官府的信用。信用沒了,人心也就沒了。”

黃明遠又要求夏安恂組建一個郡、縣兩級的稅收機構,負責統一的稅收。考慮到地方上的實際情況,稅收一般要靠縣府集全縣之力,用各種辦法完成,因此這個稅收單位實際上承擔著倉儲、轉運的責任。

而這些稅收機構同時承擔分配的權利,一部分稅收留給當地政府,郡、縣二級協調分配,其餘輸送到中央府庫。

這有點像後世的國、地分稅,但是現在沒有能力完全實行獨立稅收製度,隻能讓稅收機構監管,然後中央、地方分稅。

為了強化中央權力,農業稅要將八成以上的稅收遞交中央,剩下的兩成留給地方。

黃明遠可不想落到明朝那種“地方富得流油,中央窮得吃土的下場。”明朝一年稅收不過幾百萬兩,到了清朝幾千萬兩,不就是分配比例不同造成的。

二人看到黃明遠連這些都想的清清楚楚,心中滿是敬服。

黃明遠看著二人說道:“有了好方案,還要有好實行。新的稅收政策能不能正常實行下去,就看你們做的了。現在遼東都是移民,沒有什麼高門大戶,就如白紙一張,正需你們塗畫。我讓軍隊給你們保駕護航,敢有阻擋者,絕不留情。現在一個小小的遼東若是都不能拿下,往後怎麼回中原。”

“諾!”

黃明遠是遼東的主人,他若是態度堅定,在這片土地上就沒人能阻止的了。chapter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