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魏得貴確實活著(2 / 3)

“我是來找過她,公安同誌,我和陳紅梅是有那方麵的關係,但卻是她情我願,好像不犯什麼法吧!”

“魏得貴,今天,我們把你請到這裏來,是想核實一些問題,沒有其它意思,你不要緊張,更不要有什麼顧慮,你隻需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我一定如實回答您的問題。”

“你和陳紅梅是怎麼認識的呢?”

“這——說起來,話就有些長了。十幾年前,我們是在長途汽車上認識的,我們倆的座位靠在一起,閑談中,我得知她是一個插隊知青,當時,很多知青都回城了,說到傷心處,她哭了——哭得很傷心,她人長得很漂亮,但臉色非常憔悴——一看就知道遇到了事情。”

“女知青在農村遭罪的事情,我也聽說了,她雖然什麼都沒有說,但我也能猜出七八分來,我就決定幫她想想辦法——找找人。”

“我有一個親戚在市**工作,他的人頭很熟,說話有些分量,我通過他找到了縣委書記,又通過縣委書記找到了知青安置辦和勞動局的兩個領導,他們給了我一個招工名額。公安同誌,我可以抽一支煙嗎?”

在魏得貴西褲的口袋裏麵有一個比較大的煙盒——隻露出了一點角,大概是覺得不妥,所以他一直憋著,沒有把煙盒掏出來。

魏得貴從西褲口袋裏麵掏出一個非常講究的金屬盒子,打開盒子,裏麵果然是香煙,但不是一般的香煙,而是李大娘和王秀芹所說的那種煙——雪茄。

令狐雲飛本來是準備拿煙給魏得貴的,看到魏得貴掏出鐵盒子,便將自己的香煙放回茶幾上。

魏得貴掏出打火機,將雪茄點著了,然後道:“那姓潘的書記百般阻擾,我可費了不少周折啊!”

“請你跟我們說說。”

“我本以為,隻要有了那張表格就能把陳紅梅帶回來了,事實並不是這樣。我拿著手續到公社帶人的時候——陳紅梅當時在公社宣傳隊,沒有想到,他們公社的潘書記從中作梗,百般阻擾。這時候,我就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情了。”

“之前,陳紅梅並沒有提她和潘書記那檔子事情。”

“後來,我讓親戚打電話給他們縣的縣委書記,縣委書記親自跑到他們公社,這才把陳紅梅帶回城。那潘書記想長期占有陳紅梅,正準備提拔陳紅梅當宣傳隊的隊長。”

“你先後給過陳紅梅多少錢?我指的是數額比較大的。”

“數額比較大的一共有兩次。第一次是五萬塊錢,這是我自己提出來的,我看好了一個院子——就是他們夫妻倆現在住的地方,就買下來送給他們了。一次是兩萬塊錢,毛大偉想做股票,可手頭上沒有錢,我就給了他兩萬塊錢。”

“後來,我才知道,毛大偉先前已經虧損了幾千塊錢,去年,他們聽我的話,領養了一個小孩,日子過得緊巴。之後,他還想到股市扳本,我勸他不要再做了,股市有風險,賺錢的人畢竟是極少數,毛大偉就作罷了。”

“摩托車是怎麼回事情?”

“摩托車是我托人買的,是水貨,我隻花了六千塊錢。”

至此,對陳紅梅和毛大偉的調查結束了。這算是一個小插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