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逃跑(2 / 2)

初三那一年她不知道遭了後媽多少白眼,遭了她爸爸多少的毒打,但是她全部都熬了下來,忍了下來。

而輟學之後,她最大的盼望就是早點成年,快點拿到身份證,去找一份合適的工作,賺錢養活自己。

所以同理,她真的很感激王家對她的照顧,但是如果說讓自己嫁給大牛,絕對不可能。

打定了這個主意的李極彩,抓緊了自己手中的披風,暗暗的下了個決心。

雖然在王家溫飽還能過得去,但是要是成了親拜了堂,結了婚,一輩子都過上這樣的生活,絕對不可能,所以,逃,她準備逃。

趁著王家的人都熟睡的時候,趁著夜色逃出去。

反正王家就兩間草房子,又不是什麼銅牆鐵壁,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可能對這周圍一片都不是很熟悉,但是她現在已經恢複的差不多了,就算要跑的話,也跑得動了。

眼下她的身體帶著奇異的恢複能力,使得她感覺自己受傷,愈合的速度要比常人快了好多倍不止。

就好像在手上劃了一個小口子,不到一天就不見了。

李極彩猜測不到原因,索性也就放棄了,可能是她所寄居的,這個女孩子的身體,是什麼特殊體質也說不定,電視劇上不是經常這麼演嗎?

話說她到現在都沒有看清楚自己的容貌,因為古代並沒有鏡子,她隻能借著水麵看,模糊之間,隻覺得自己是個瘦巴巴的小姑娘,但是麵容生的倒是還挺好看,挺俏麗的。

在現代的時候,當普通人已經習慣了,她也沒想著在古代的時候能夠生的有多漂亮,何況太漂亮萬一要是引來什麼不懷好意的人怎麼辦?

可是即便是現在不是特別漂亮的她照樣被人給看上了,要做兒媳婦了。

李極彩決定將自己手上的這件黑色的披風留給王家,然後就隻身離開,帶著那隻大狼狗。因為她不會寫古人的字,可能這個身體會有一些印象,會寫幾個字,但是王家也沒有紙筆不是。

李極彩知道狗是會養熟的,所以她從來不叫那隻狼狗的名字,若是它被喚習慣了,到時候她走的時候這狗不跟她走怎麼辦。

當然她還沒有給那隻狼狗取名字,下意識的並不想讓王家的人跟她的狗太過親近,可能她早就成了要離開王家的心思了吧。

王家一家人出來尋了一遍,但是並沒有發現什麼特殊,於是他們就回屋子裏去了。

當時王家老太太卻多留了一個心眼,她趴在李李極彩房間的門板上,偷偷往裏麵瞧,她的房間裏還燃著著小半截蠟燭,從門縫中,老太太看到了李極彩正背對著她,手中緊緊抓著那件黑色披風。

老太太是知道的那件披風確實不像是什麼凡品,如果拿去換錢應該能換不少錢,但是如果李極彩嫁給她兒子的話,那人和披風不就都得到了嗎?

王家老太太能夠看得出來,一直以來李極彩是想用她手中的披風來作為回報,但是聰明的王家老太太,怎麼可能會輕易上當呢?

所以她一直咬著不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