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回家(1 / 2)

就這樣在肖瀟賴了三天之後,她的男朋友出差回來了,就算是他們兩個人都說沒有關係,讓我繼續住下去,想住多久就繼續住多久。可是,我真的是不好意思做一顆電燈泡,於是,在一頓火鍋之後,我就拿著我的包離開了肖瀟家。走在大街上,卻不知道我該去哪裏,能去哪裏。

回來了好幾天,和嶽霖峰的聯係就隻有一個電話而已。他說他這幾天會比較忙,可能沒有辦法聯係我,讓我乖。我知道,我於他可能已經失去了吸引力,不然他怎麼會忙到連打給我一個電話的時間都沒有。果然是應了那一句話,網戀最讓人感覺無法自拔的就是那份神秘感,一見光怕是隻能完蛋。所以,我現在也算是用自身的經曆完美的詮釋了“見光死”這三個字了。

漫無目的的走了好久最後還是認命的往家走去,想著都過了這麼多天了,家裏應該已經安靜了。

“媽,我回來了。”一進家門我就習慣性的喊道,我多希望有一天媽媽能想很久之前那樣從屋子裏跑出來,笑著對我說“沁沁回來了啊!晚上想吃什麼,我現在就讓你爸買去。”隻是這樣的日子已經永遠的留在了過去。

現在,我媽應該是在某一家她常去的棋牌店裏打麻將,而我爸,誰知道他又去了哪一個女人那裏。仔細想想,我家也挺奇怪的,別人家都是男人有錢才變壞,開始在外麵和女人鬼混。我爸卻是在沒有了錢之後開始鬼混,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些女人可以讓他感覺自己又回到了原先那種可以呼風喚雨的生活。

伸手在牆上摸索著開關,來來回回按了好幾下屋子裏都還是一片的黑暗,也不知道是因為家裏電費又欠了還是那個可憐的燈泡又成為了我父母吵架的犧牲品。

在黑暗中完全按照我的記憶前行,不知什麼東西絆了我一下,我的雙手胡亂的在空中揮了好多下,企圖抓到著什麼可以讓我免於摔倒的命運。可是根本就來不及,在倒下的那一刻我清楚的感覺到自己的臉被什麼東西劃了一下。

我自認本身就不是美人,可是我這輩子都沒想過要用毀容的方式來整容。我知道那溫熱的從臉頰上滑落的一定是我的血液。手心傳來的疼痛此時都已經不再重要,我需要一個人來告訴我,我的臉沒事。

再小心不過的從地上爬了起來,這一次我再也不敢隨便亂動,從口袋裏把手機拿了出來,借著手機發出的微亮的燈光看到地麵的玻璃碎片,竟然是燈泡。原來我的猜想是對的,它確實犧牲了,而且它還用了另外一種方式告訴了我它有多不滿意自己的結局。

走進衛生間,打開燈,鏡子中的臉上有一道鮮紅。從一旁拿過手紙把紅色的液體一點一點擦幹,我甚至覺得自己聞到了血液腥甜的味道。

換了別人此刻或許早就已經衝去了醫院1可是我不能,因為我兜裏已經沒有錢了。這一次去西安是我做過的最昂貴的決定,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在回來之後賴在肖瀟那裏的原因,在那裏我可以一天不花一分錢。沒有錢的人是沒有權利去醫院的,這就是這個世界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