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洗衣服的時候,我聞到老公衣服上淡淡的香水味,衣領上有幾次還看到深淺不一的口紅印。
我不顧家人的反對跟丁朗明走到一起的,為了跟他在一起,我沒有要爸爸的一分錢,跟他一起創業。
婚後我們開了家廣告公司,經營四年,現在也有房有車,日子也開始滋潤起來。
結婚四年,我已經27歲。
因為沒有小孩,婆婆一直嘮叨,偶爾還會諷刺我是不會生蛋的雞。
這些我都沒放在心上,畢竟我是跟她兒子生活。
更何況母雞生下來的蛋也要受了精才可以孵小雞。
傍晚時分我跟蹤丁朗明到了一家旅館。
我看著他進了房間,給他開門的是一女人,他閃身進去的,女人的臉我沒看清。
我不敢靠得太近,怕他發現,人貼著他隔壁房間的門上。
突然,我靠著的門鬆了,我整個人側翻滾了進去,華麗的倒在了地上。
屁股上隱隱疼痛,肯定摔了個大淤青。
一雙修長漂亮手伸了過來,把我拉起來。
是個陌生的男人,長相俊美,像是修過圖的明星照上的人兒。
當然眼前不是我犯花癡的時候,我現在關心的是我老公是不是出軌了。
我滿腦子都在想怎麼才能抓到把柄。
我現在身處隔壁房間,對,隔壁,絕佳地理位置,我可以借這個地方聽到或看到點什麼。
隻見那個男人隨手關了門。
一雙意味不明的眼睛一直盯著我。
我感覺他像認識我一樣,因為我清晰的聽到他說:“怎麼是你?”
但我此時的注意點是想著能借他的地方聽聽隔牆有什麼奇怪的聲音。
或許從窗台外出去能近距離拍下點證據。
我疾步走到窗口,“我能不能借你的地方用用?我忘帶房卡了人關在了門外,我老公在隔壁。”
我知道我這麼說有點唐突,像個瘋婆子,但是我真的很想知道那個女人是誰。
“捉奸?”男人並不相信我說的。
我咬了咬下唇,讓他看出來了。
他從上到下的打量了我,有種嫌棄的眼神。
我知道我現在的形像是有點糟糕,泡麵頭,寬大的衣服,七分的褲子,一雙穿了幾年的動動鞋。
我拘謹的縮了縮,剛我出來的急,穿了在家打掃衛生的那身衣服就出來了。
看他的眼神我以為他要趕我出去,我像抓了根救命稻草一樣拽住了他的衣袖,“我老公在隔壁,能不能借你地方……”
他緊抿著嘴,輕輕的把我手拂了下去,就像我是一隻蟲子一樣厭惡。
我用哀求的眼神看著他,就差給他跪了,“你長得這麼帥,一定要幫幫我。”
話雖這麼說了,我並不知道長得帥跟他幫我有什麼必要的聯係,隻是此時的我早已慌得沒了邏輯。
他用手抬了下我的下巴,有點生硬,手底下的力量讓人生疼。
他眼神閃了閃,從桌子上倒了杯水給我,倒水的動作優雅,慢條斯理,極有教養。
“你把這水喝了,我幫你。”
看來這人長相跟心腸是成正比的。
既然他答應我,不能負了他的好意,何況我現在這樣的外貌安全的很。
我拿起水一仰脖全喝了下去。
然後我覺得頭暈暈的,看到那個如花似的男子,伸手接住了將要倒下去的我。
第二天等我醒來,我渾身像是被車碾過一樣。
我不是少不經事的女孩,但我還是感到了昨晚的縱欲過度。
腿間的刺痛證明了昨夜的瘋狂。
我看了一下四周,那個男子早已不在。
我應該是讓人迷/奸了。
床頭櫃上我發現個U盤,下機押著張紙條。
紙條上寫著:你要的已幫你拿到,另外我索取了點小小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