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已經三天了,小姑娘躲在衣櫃裏,不吃不喝。我讓她洗澡,她就哭著喊媽媽。這……這可怎麼辦呀。”程湄見霍麟君回來,著急地說。

男人聲音寡淡,“知道了,程嬸。”

程湄看霍麟君上樓的頎長背影,重重歎氣。

他走到臥室,拽開衣櫃門,清冷的視線落在髒兮兮的小臉上,“出來。”

三天前,他把她從火場救出來。

她不吃不喝不說話,身上還有一些燒焦的難聞氣味。

見小姑娘不動,他彎腰,修成的手指挑起小姑娘的下巴,深邃的眼對上她害怕的小臉,“不出來,我把你扔回火裏。”

小姑娘受了刺激,張口咬住男人的手指。因為沒力氣,還沒碰到他,小身子就軟噠噠往櫃門上摔,“你害死了我媽媽!你還要害死我!”

霍麟君微眯眼:果然,他不該一時心軟,救出這個小丫頭。

他沒心思鬧:“張原,把她送走。”

小姑娘白著臉,“你要送我去哪裏?你還我爸爸,還我媽媽……”

“你媽死了,你爸坐牢了。”他冷酷到無情。

小姑娘哭得上氣不接下氣,最後一口氣沒喘過來,暈了過去。

家庭醫生給小姑娘看病時,張原跟霍麟君彙報情況:“先生,沒有適合的福利院。她這個年紀,這個心理狀態,去了肯定吃虧。她畢竟是……”

霍麟君打斷張原,言簡意賅,“她恨我。”

“孩子始終是無辜的,”見先生依舊是不動聲色的漠然,張原試探性提議,“先生,要不讓這個孩子失憶吧?我看這個孩子乖巧,程嬸很願意照顧的。”

程湄在一旁附和,“我喜歡,我喜歡這個孩子!”

霍麟君掃了眼昏迷中的小臉,眉眼都很精致,如果沒有家變,應該是被捧在手心的公主。

小姑娘昏迷的幾天裏,霍宅多了林管家鄉下接來的小女兒,林思漾。

林思漾醒來的第一天,看到的就是一張好看的臉,濃濃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

她真心地說:“叔叔,你可真好看。”

霍麟君幾乎瞬間,被這樣沒了刺的小丫頭收服。

往後整整十年,他都輸給她了。

——

江城,當紅歌星葉繁花“芳菲盡”演唱會現場。

場館半空懸掛著幾株桃枝,時不時片片桃花蔓延而下,旋轉,飄搖,落地。

能容納萬人的體育館近乎滿場,座無虛席,原因無他:葉繁花的空靈的歌聲引起聽者的共鳴。幾乎所有人都沉浸在她飄零婉轉的歌聲裏,無意識搖晃著手中熒光棒、海報或者小飾物。

等到葉繁花歌聲盡,才緩緩地想起掌聲。零星,俄而,有如排山倒海之勢的掌聲延綿不盡。

在瘋狂鼓掌、歡呼的歌迷之間,林思漾顯得尤為鎮靜。

十八歲的她,年齡正好,未施粉黛,便足以凝聚異性乃至同性的目光。

當年的小女孩,長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說,並且愛上了那個寵她如命的霍麟君。

偏偏,他放著她這朵嬌花不要,去找葉繁花這樣庸俗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