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和解(1 / 2)

口頭警告,不會有太重處罰,對於這種處理湯川月也並不意外。

在霓虹跟蹤案多了去了,上次湯川月在新聞中看到過一個報道,說一名中年男子跟蹤了一名高中女生二十年,從女生高中時偶遇,到結婚後還在跟蹤,直到一次巧合撞見才被抓獲,二十年的夢魘。

所以湯川月覺得霓虹這種案件受理重視程度還真說不定,反正新聞裏是經常連續報道一係列不作為案件,霓虹這有些魔幻神奇。

而且這還是男子跟蹤女子,湯川月這次報警是女子跟蹤男子,真要追究起來估計大概也比較困難。

“我的要求很簡單,首先把我租住公寓的門修好或者賠錢,畢竟這是她造成的,我不可能自己承擔,另外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希望你們能管住她,不要再跑到公寓這裏來,這真的讓我很困擾”湯川月表情略微認真的開口說道。

沒有獅子大開口要一筆賠償,沒有侮辱人格的下跪道歉,兩個條件湯川月自認為已經很簡單了,甚至如果覺得為難的話,隻要答應第二個條件就行,門也隻是稍微凹進去一點,不是太明顯。

說實話聽到湯川月的要求,其實美雪巡查也有些驚訝,沒想到居然條件會這麼簡單,一般人怎麼也會要求賠禮道歉吧,但這位叫做湯川的少年卻沒有。

一時間,美雪巡查對湯川月的印象稍微好了一點,至少不是什麼得理不饒人的學生。

“這個確實很合理...我會勸說小惠的”美雪巡查略微嚴肅的點了點頭,這種要求即使湯川月不提,她也會去說,隻是她有些沒有把握。

小惠不僅繼承了她父親的固執,還有著這個年齡少女的天真,很多時候都不會考慮那麼多,憑著自己的性子行事,所以她也不一定勸得動。

當然了,美雪巡查也做好了最壞的準備,如果真的小惠依舊堅持,那麼她也隻能交給小惠的父親處理了,畢竟關係到檔案,背上一個跟蹤狂的記錄就有些糟糕了,即使這隻有一絲可能。

“不不不,我需要的是一定要約束住她,不然明天又來怎麼辦?我還有自己的生活,沒那麼多時間耗在這裏”湯川月皺著眉頭,眼神緊緊盯著美雪巡查。

勸說?那潛意思是在說不一定約束得住?這樣的話和她談還有什麼意義?等於是一句空話。

想先把他忽悠過去,然後不負責?湯川月可沒這麼粗心大意。

所以湯川月一定要美雪巡查承諾能管住那名叫做小惠的少女,不然他是不會同意和解的。

注視著湯川月,美雪巡查沉默了一會,最終還是點了點頭,不管怎麼說先把這件事處理好,其他的以後再管,勸不動的話也有預案。

“放心吧...作為長輩我會約束好小惠的,讓她不會再來這裏,至於賠償...我會去聯係,就由我出錢更換新門”美雪巡查稍微點了點頭,算是正式答應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