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日兄台明經及第之時曾說,他日得授官職之時,再來把酒言歡兄弟同慶。今日得聞兄台得授為汴州判佐,心中甚喜。已打酒切肉,隻待與兄同慶,然,吾家中忽有要事傳來,不得已,隻能先行一步……”
汴州城內一處民宅之中,剛剛得了汴州判佐之職的狄仁傑,在好不容易逃脫了大街小巷中鄉親們的祝賀與恭維之後,終於提著足夠兩個人吃喝的酒肉回到了租住的小院之中。
可是沒想到,本來應該與他共同慶祝這個喜慶日子的朋友宋三思,卻在留下了一張紙條之後而不知去向。
“齊叔,你看到三思了麼?”皺著眉頭放下字條,狄仁傑想都未想便走出房門,看到小院的主人便問道。
“三思?那混小子沒在屋裏睡覺?”齊叔有些驚訝的答道。
被狄仁傑稱為齊叔的人乃是此間主人,為人和善,因為自己行醫而生活無憂,可因為年輕時未曾婚配,所以老來未免有些孤單。所以,在狄仁傑與宋三思租住在小院之後,齊叔平日對他們二人多有照顧。
不過,可能是因為宋三思有些粗鄙無理吧,齊叔對宋三思並沒有什麼好感,反而是對一直苦讀的狄仁傑甚是欣賞。
“沒有,他隻留下字條說是家中有要事需要回家。齊叔你聽說了沒有?”狄仁傑一邊搖頭,一邊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跟齊叔說了。
“嗯?字條?回家?”聽到狄仁傑的話,齊叔驚訝的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在他的記憶中,那個有著文縐縐的名字的宋三思,無論從那個角度看,都不像是會寫字的人。畢竟,會寫字的人沒事兒去做什麼苦力,替別人寫寫書信不是更賺錢,而且也要輕鬆的多了。
不僅僅是寫字的事情,齊叔對於宋三思有家的事情,也覺得很驚訝。
在他的印象中,宋三思從未提過自己的家人、親人的事情。就連以前問他為什麼來到汴州,宋三思都是隻有一句話:“機緣巧合。”
狄仁傑也發覺自己說錯了話,連忙轉移話題,說道:“齊叔,你今天一天都沒有見到三思麼?”
齊叔一拍腦門,說道:“你不提我還忘了,中午的時候我見到了那個混小子,我想想是怎麼回事啊…”
雖然心急如焚,可狄仁傑也不好直接催促,隻能在心中祈禱眼前的這位齊大叔能馬上想起來…
“想起來了,當時我去王員外家看診回來,正好遇到三思回家,當時我看他左手一壺酒,右手又提著一隻燒雞,還以為碼頭多給了賞錢…”
“對了,我記得他還說等你回來之後讓你請我過去一起喝酒吃肉…”
“齊叔,三思他沒說要回家的事情麼?”眼看齊叔的注意力都在吃喝上,狄仁傑忍不住問道。
不過可惜,齊叔想了想,還是說到:“剛巧這時候一石居的小二過來找我過去救命,我就沒和三思多說。不過我記得他是回家了的,你看到酒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