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洛明看他一眼,不再理他,任由他去。不過這會他這個舅舅倒也懂了點事,起碼他在這裏,多少也省了亞茹的一些事情,亞茹隻讓桑文濤在這裏幫忙就行了。
村長也領著幾個人來給幫忙,比如抬棺封棺,挖挖墳坑之類的活。
這兩天裏,李洛明的舅媽倒也挺像樣,招待人什麼的也起了些作用。
第三天的時候,李洛明埋葬了自已的娘親後去了縣裏為自已的母親擊鼓鳴冤。
惡茹怕他出事,讓桑文濤跟在後麵看著點。有什麼事情回來告訴一聲。
可是兩人晚上回來的時候,李洛明卻是一瘸一拐地回來的。原來李洛明去擊鼓狀告李大年的老婆打死了她娘。
升堂時,縣令卻扔給他一紙李大年的老婆讓人寫的狀告李寡婦勾引有夫之婦的狀子。
李洛明當時氣得在公堂上和縣令據理力爭,語氣不免激動了些,結果被縣令當場判為咆哮公堂,當時就被打了十板子。並被趕出了公堂。
亞茹曾聽人村長說過,縣裏的主簿是李大年的舅兄。 這李寡婦就來了個賊喊捉賊。反正她打人時,當時李寡婦沒有死。所以她幹脆就把水攪混,不等你來告我,我先把你告了,反正公堂現在就等於是她家的一樣。李洛明一個又窮又沒有勢力的少年怎麼能告得贏呢?
於是李洛明抱著他娘的靈位又哭了好久。他明白,娘不讓他報仇是怕他鬥不過人家,怕自已吃虧或是出事。娘隻想讓他平平安安地跟著關夫人走。為了他的安全,娘情願就這麼白白地死去。可是做人子的怎麼能任由母親這樣慘死而不做任何事情呢?
少年抱著母親的靈位難過地哭泣:“娘,是兒子沒用。兒子不能為您報仇。娘,可是我心不甘啊。”
桑文濤在外邊聽著裏麵的哭聲,眼裏也含滿淚水。他不由地想起了自已的爹娘和姐姐。哎,他和李洛明都是苦命人啊。
這之後的幾天,李洛明非常沉默,他除了吃飯,就是呆坐著。亞茹一直就讓桑文濤陪著他,就怕他再出事。
亞茹現在也沒有辦法幫他的母親申冤,畢竟她現在身上沒有什麼能證明她身份的東西,再說,她現在還正在躲避淩遠航等人的尋找,不宜露麵。
亞茹想等李洛明的腿傷好了後,就帶他離開這裏,畢竟這是個讓他傷心的地方。另外自已在這裏居住了大半年了,也應該走了。要走的話她讓桑文濤告訴了李洛明,讓他有個心理準備。
可是沒過幾天,李洛明的舅媽又來了,她對李洛明說:“洛明啊,我和你舅舅過兩天就搬過來。以後我和你舅舅來照顧你。”
李洛明一聽就斷然拒絕:“不用,我自已能照顧自已,你們有自已的房子,不要到我這裏來住。”李洛明又不傻,這是明擺著要占他的房子。
舅媽討好地說:“洛明,你看你哥哥要成親,我們那個房子,先給你大哥住。反正你這家裏就你自已,舅媽過來還能照顧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