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既然人家交了錢,他還是陪著笑臉說道沒問題,還將大概的調還原了一次。
然後就領著李牧去交款了。
李牧認真的看了看合同說道:“版權全是我的吧?”
文藝中年心想道就這麼首破歌還講究這麼多,說白了就和網上隨便一首打油的網絡歌曲沒什麼區別。
“都是您的,在協議裏有明確的規定!”
在簽名欄李牧剛想寫上自己的名字,轉念一想又放棄了,轉而寫了心七兩字。
之後對文藝中年說道:“寫自己的藝名沒問題吧?這會不會導致一係列的版權糾紛?”
文藝中年耐著性子給李牧解答:“不會,隻要您能確定這個藝名的商標歸屬是您的就沒有問題!”
李牧掏出銀行卡:“刷卡!”
付完錢後,將要用的幾樣樂器給文藝中年說了,然後明天過來直接錄音就是了。
都快要出門的李牧停下了腳步,文藝中年一看問道:“先生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這裏能拍MV嗎?”
文藝中年麵露難色說道:“這個要求好真的比較少見,因為有這方麵的顧客不多!”
李牧心中一緊:“那能拍嗎?”
“得加錢!”
……
最後文藝中年讓李牧提拍MV的人員要求,李牧想了想說道:“找4男5女,還需要幾個小孩來配合。”
“女的一定要長的漂亮,最好有一定的舞蹈功底,最重要的是性感。男的則高低胖瘦都需要,年齡也各個年齡段的都來一個,小孩一定要長的可愛的。”
文藝中年將李牧的要求一一記好,然後對李牧說道:“這些都沒問題,我們工作室有過類似的經驗,不過您的預算大概是多少?這樣我們才能給你聯係相關的人員!”
李牧略微思索,然後開口說道:“大概在15萬元以下我都可以接受,前提是參演人員一定得讓我滿意!導演就不必了,我自己來。”
這可讓文藝中年給高興壞了,一隻MV15萬元的預算,這也讓李牧坐實了地主家傻兒子的頭銜。
一半來說一隻普通的MV預算幾千塊錢就夠了,好一點的在兩三萬,像這種一隻MV預算在十多萬的都得是國內一線歌星的預算了,而且還不一定願意花這麼大的價錢來做這個。
MV這個東西一般來說屬於錦上添花的事情,首先你的歌好,然後聽眾才會搜索你的MV,所以想要依靠MV來提升歌曲的檔次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但是既然顧客有了要求他們就得努力實現。
文藝中年也是一口答應下來:“沒問題,顧客的需求就是我們愛樂工作室的追求,在設備和場地上我們也一定會滿足顧客的任何需求的。”
就這樣,李牧為了一首歌花費了25萬元。
錄歌自然也是有便宜的,也有貴的,便宜的幾千塊一首的也有,最貴的一首就是李牧所選的價格了,10萬。
既然是奔著一炮走紅的心態要做李牧就想把它做到最好,他相信隻要這首歌加上MV一出回報起碼是收入的百倍以上。
在MV上麵的付出也是值得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首歌的火爆很大的原因來自MV,以至於後來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模仿狂潮,網上甚至傳言,這首歌的轉播量超過了youtube的計算上限。
李牧出門就直奔工商局而去,卻被告知藝名的注冊應該到商標局去,然後又打了個車去往商標局。
最後工作人員告訴他還應該準備相應的證件,比如提供一些當事人正在使用這個藝名的證據,李牧說道:“這是我寫小說時用的筆名,網站也有類似的登記記錄,這些可以做為證據嗎?”
工作人員點頭表示可以。
然後李牧將相關的證據做為申報材料打印了幾份給提交了上去,交了幾百塊的手續費,工作人員告訴他最多七個工作日就可以收到消息了。
李牧也不著急,反正也不急於這幾天發布,等幾天就等幾天吧!
隻隔了一天,愛樂工作室就打電話來告訴他可以去錄音了,錄音很順利,曲調並不難,僅僅錄了四次就李牧就覺得可以了。
不過聽到成品的工作人員感覺眼前一亮,這種感覺怎麼說呢?
從專業的角度來看這首歌隻能打個及格,他們也不懂韓語,隻能聽個大概意思。
但是節奏還是不錯的,雖說是外語但是感覺還是比較大眾化的,普及率應該很高,感覺和鳳皇傳奇的歌曲有著相似之處。
MV的拍攝需要的時間就比較久了,起碼得花了十來天。
本來他們是打算請當地的一個小有名氣的十八線明星來的,這個人叫蔣麗晴,因為參演過了一部當紅偶像劇裏的女N號,本身長的也還看得過去,有一定的音樂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