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看向喬星音,喬星音抿唇,不再講話。警察大概察覺這是一起能夠私下調和的民事糾紛,又對兩人進行了一番說教,不要隨意攔住警察,妨礙公務等,這才離開了。
警察一走,衛明峰一張臉就垮了下來。
“喬星音,你賤不賤?這種事情但凡讓警察知道,事情就沒那麼容易了斷,你今天差點害死我你知不知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己莫為你個頭啊!”衛明峰動手要敲打喬星音,被喬星音一個眼神瞪了回去,那種矮喬星音一截的感覺頓時又鑽了出來,衛明峰覺得很不舒服。
“喬星音我告訴你,今天這事沒完!”
“簽字。”喬星音將包裏的那張手寫字據又拿了出來。這是她在等待衛明峰的時候自己寫的,上麵將喬星音、南斬月、衛明霞三人和衛明峰的關係劃得清清楚楚,衛明峰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因為任何原因找他們三人。
而衛明峰不願意簽字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從此和衛明霞斷了聯係。盡管喬星音不給他錢,他還能找衛明霞救濟。這麼多年來都是如此,他和自己老婆住的房子都是衛明霞給的租金,如果真的不再聯係,那他生活根本沒有辦法維持下去。
但是喬星音一逼再逼,衛明峰沒有辦法,隻能大筆一揮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雖然他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潛意識裏仍然認為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和姐姐一家脫離關係,這隻是他的權宜之計。衛明峰在心裏打著主意,他心想,隻要自己願意,就算瞞過喬星音來找衛明霞也完全不是什麼沒可能的事。更何況,簽字之後他還能得到兩百萬的現金!
就在衛明峰幻想著以後的生活時,喬星音冷聲打斷道:“從今以後,如果你敢擅自找南斬月,我媽或者是我,我們隨時可以報警告你騷擾。”
“好。”衛明峰一口答應下來。
喬星音目光一瞬不瞬的看著他,“我沒有和你開玩笑,今天你簽了字,這份字據就已經有法律效力了。你更別想著能自己偷偷去找我媽,我會嚴禁她再見你,你覺得她會在意我一些,還是在意你一個隻會拖後腿的人呢?”
衛明峰這才真正意識到,喬星音是鐵了心要和自己脫離關係,他臉色大變,一時間有些慌亂無主,嘴上道:“不行……不行……那我以後的房租怎麼辦?我要是賭輸了怎麼辦?你們不能不管我!這是你們的義務,你們不可以就這樣憑著一個名字完全把我給甩開!”
“義務?”喬星音嘲諷的看著衛明峰那一副嘴臉,“你可能對義務這兩個字了解的不夠透徹,你已經四十多歲了,不是未成年人,你應該履行義務了。難不成你以後生了孩子,還打算讓我媽給你養?那你這孩子,是算我媽的,還是算你的?”
“喬星音你說什麼混賬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