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立誌成為合夥人(2 / 2)

楊紅玉沒簽經紀公司,身邊就幾個助理幫她處理事情,但助理總歸比不上我們專業,他們也沒辦法和很多高大上的品牌扯上關係,代言費自然可想而知。

而且去做巡回演唱會,他們也是沒經驗,搞的一團糟。

相比之下,羅佳仁什麼都不用管,隻要聽經紀公司安排就行了,同樣唱一首歌,羅佳仁雖然要分給公司六成的收入,但也能拿到手六十多萬,而楊紅玉呢?雖然錢都是她的,卻隻能拿到三四十萬,而且還要從這三四十萬裏麵發給她的助理工資呢。

更別說去柏林、東京之類的音樂會走秀了,羅佳仁每年都能去,楊紅玉卻是連門都摸不到!這就是差別啊!”

說完這些,胡敏笑了笑,說道:“敏姐和你說這麼多,你別嫌敏姐多嘴啊!”

我真誠的說道:“敏姐,你教會我這麼多,我怎麼會覺得你多嘴呢?”

“嗬嗬,那就行!”胡敏聽我說話的態度,顯得很是高興。

我又問道:“其實分多少給公司,我倒是沒關係,關鍵問題是,這個分配比例,是不是大家都是如此?”

水傍魚、魚傍水,誰也離不開誰,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我自然是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給公司足夠的利潤分成,公司自然有動力幫我去尋找更高價值的商業開發。

如果我吝嗇的隻給公司分很少的收入,那麼在麵對商業開發機會的時候,公司自然是會考慮別的藝人了。

前者的話,雖然分給公司,但說不準能夠把我的商業價值開發到上億的層次,這樣分一半我也有五千萬。

而後者,雖然錢都進我的口袋,但我自己有什麼能耐?說不準隻能開發出上千萬的商業價值,那麼即便全部進我的口袋,也就隻是上千萬啊!

聽到我的問話,胡敏“咯咯”笑了起來,說道:“我親愛的小詩啊,你還真是個聰明的姑娘,估計就是怕被當冤大頭吧!我實話告訴你,你現在的地位其實是不入流的,即便楊導的電影大賣,你也最多是三線藝人!但我和你簽的分配比例,是我們公司一線藝人才享有的比例!”

我有自知之明,自然不會因為胡敏說我是不入流以及三線藝人而生氣,事實上對於我一個網紅起步的人來說,這評價夠高的了。

我好奇的問道:“公司還有比這更高級別的藝人嗎?”

“那當然有了!”胡敏笑道,“再上麵是超一線藝人,以及合夥人!超一線藝人和公司的分配比例是六四,而合夥人,實際上他們自己的人脈已經是很廣了,畢竟在圈子裏已經混出來了,我們是采取和他們的工作室合作或者讓他們入股的方式進行合作,這個說起來就複雜多了!”

我點了點頭,說道:“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合夥人的!”

“哈哈,我最喜歡有誌氣的人了!我等著你!”胡敏說這話時頗有種一言為定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