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說他的頭發絕對不是雨淋的!那還有什麼解釋!他到過水裏!”熊禎繼續說道,“我看過,KTV以及老周漁家附近青龍河這一段河岸晚上很黑,沒有路燈,商鋪的燈光也照不到,李小翔就在黑暗處把外套長褲脫下來,並裝在隨身攜帶的什麼方便袋之類裏,藏在岸邊。他隻穿緊身小衣,跳入河中。這樣,回頭作案完畢,上岸歸來,再穿上外衣,幾乎看不出他曾經下過水。頭發濕嗎,可以說淋的。鞋襪濕嗎,也可以說路上有水——當然我們也沒有注意誰的鞋襪怎樣。但他唯一忽視的是——他頭發的濕度和衣服的濕度是明顯不一致的!”
我虛脫了一般,呆呆坐在凳子上,一動不動。怎麼可能?怎麼可能?真的是李小翔?
“殺人理由?”我機械地問最後一個問題。
“其實我已經找過李小翔了。我單獨找他。他自己早就受不了了。他心理防線早就崩潰了。於是他全承認了!其實包括前麵我所講述的,整體框架是我推理的,但有些細節也是他自己本人講給我的。並不是我憑空捏造的。”
熊禎沉重地夾了塊鹵幹子,喝了口水,接著說:“動機直接地說,是因為錢。他姐姐那一百萬。李小翔全部講了。事情是這樣的,李小翔、李小藝姐弟倆談的對象都是外國人,他們的父母當然不同意。李小藝認為倘若弟弟能不與常悅結婚,也許會給父母帶來少許慰藉,那麼自己和孫浩俊的婚事,也許就不會那麼引起父母的反對了。畢竟在農村老人的觀念中,兒子的婚事要比女兒的婚事重要得多。因此李小藝打心眼裏反對李小翔和常悅來往。當然她也不會更沒有權力直接幹涉,隻是心裏看不慣常悅。
“另外,你剛才問道,李家兄妹的父母是怎麼知道孫浩俊是韓國人的,這一點開始我也想不通,後來明白了,李小翔也證實了,這件事情是李小翔告訴父母的。李小藝談朋友比李小翔晚——李小翔和常悅談了多年了嘛,常悅金發碧眼的特征太明顯,父母一看就知道她是歐洲人,直接反對他們交往。恰此時,李小藝和孫浩俊也開始談戀愛,孫浩俊韓國人的身份雖然瞞著李家父母,但李小藝沒有瞞著自己最親的弟弟,李小翔是知道這一事實的。可李小翔的心理是不平衡的。為什麼自己不能和美麗的法國姑娘結婚,姐姐卻能和韓國小夥出雙入對?於是他告訴了父母。我想,這也許是李小藝反對李小翔和常悅結合的另一個因素,對他們倆,李小藝肯定是有意見的。但內心中,弟弟還是姐姐最親的人啊,看到弟弟在水中,姐姐仍是奮不顧身地去救他……”
我說:“那和錢有什麼關係啊?”
“你聽我講啊,別著急啊,常悅不是身體不好嗎?其實她那是慢性心髒病。她那病就是一個富貴病,必須好吃好喝的養著,還得整天好藥伺候著。常悅身子骨本來就弱,比別人更容易發病。李小翔沒有什麼固定工作,常悅也屬於收入偏低的群體。常悅的父母又早已去世。日子本就很拮據了,給常悅治病更是花盡了這幾年的積蓄。”熊禎歎口氣,“常悅病得已經很厲害了。醫生建議她一年內必須做大手術,否則再拖一年恐怕後果不堪設想。手術費是個天文數字,他們連想都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