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芬奇和兒子(1 / 2)

美麗的尼斯湖畔有一戶人家,家裏有一個老頭和一個兒子。老頭胡子拉碴,蓬頭的白發,破衣爛衫,一雙膠底布鞋穿了五年也不肯換。——他是一個外表不濟的糟老頭。但隻有走進他生活裏的人,會發現:他並不是一個懶漢,也不是沒錢添置新衣。而是他喜歡和尼斯湖畔的野馬一般,粗野不羈,放任自由,把所有的錢都花在他認為該花的地方。

他有一個好聽的名字——達芬奇。

人們很容易記住他,因為“達芬奇”赫赫有名。但此達芬奇非彼達芬奇,他不懂科學,隻是一個老實本份莊稼人。守著幾十畝田莊,過著安定祥和的日子。

他的兒子叫苛衛奇,從前學過電工,如今賦閑在家。因此,家裏的電器和一台老爺車被他拆了裝,裝了又拆,好些已經不能正常使用了。但達芬奇從來不責罵兒子,因為兒子是他的唯一,也是他的希望。

有一天,達芬奇進城取錢,回來時特地去了一趟電器市場,又買了幾樣新電器回家。由於沒有汽車,達芬奇的好友維特開車送他回去。

維特把汽車開的跟飛機一樣,沿著尼斯湖的綠蔭小道飛馳。不一會兒進了莊園,維特卻突然變了臉,一腳把刹車踩下底,伴著刺耳的聲音罵了一句:“小混蛋,真是個敗家子。”達芬奇聽了很不高興,分辯道:“兄弟,別這樣說,其實我的兒子很棒。真的,他沒日沒夜的在為夢想奮鬥,他其實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孩子。”

“什麼?他還聰明?你一定是腦子壞了。”維特聳了聳肩。

“不,我的兄弟,請不要這樣說我的兒子,我會不高興的。”

“好,我閉嘴。”

“這就對了,喝兩杯。”

達芬奇又笑了,習慣性的朝維特肩上揍了一拳,下車往前走,又對兒子鼓勵道:“兒子,快幹吧!你一定能夠成為一個偉大的發明家。看吧!我又買了新家電。”苛衛奇抬起頭,舉起滿是油汙的雙手說:“爸爸,我會的。維特叔叔,您好!”

維特卻不屑與之對話,一邊走一邊說:“你好!我親愛的小侄子,”說完又小聲嘀咕了一句,“真是兩個瘋子。”

進了屋,達芬奇徑直走向冰箱,從裏麵拿出上等的牛肉、一瓶威士忌和兩個高腳玻璃杯。

“看,好東西,給你留的。”

維特隻看了一眼,說:“老東西,酒也放冰箱裏?你們父子倆真是無藥可救了,”說完雙手緊握著椅背,探出頭去,又說,“真希望有個神醫能救救你,讓你能夠正常一點兒。”

達芬奇攤開雙手,一邊手舞足蹈一邊說:“這不正常嗎?哦!對了,我和我的兒子好像是不太固守傳統,不過我挺喜歡現在這樣。按理說?我們還是很正常的,要不然牛排就該放在太陽底下曬,讓它臭了再吃。”達芬奇得意一笑,把手中的酒和酒杯放在桌子上,拿著牛排去了廚房。

維特隻是“嘖”了一聲,搖搖頭。他突然來了興致,想去看看被他罵了六年的苛衛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