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十二年間,盛夏。
揚州江畔,河麵宛若綢帶,植滿水蓮。
黃昏,柔風帶月拂香。
木櫓搖開荷畔,小曲同鄉水側徘徊。
薄暮餘暉泛光,落入茶館。
館內窗子洞開,素青薄紗泛起光。一姑娘立在窗邊,著一襲花白束腰疊裙,上紋細長的芍藥影子,腰際垂下幾絡瑪瑙,如雲秀發用一支瑰色玉蓮簪鬆鬆地挽著,額前落下幾縷青絲。
一丫鬟端上茶,說道:“小姐,老爺已經派人把夫人的事情掩了。”
那姑娘啟了茶蓋,茶香氤氳,霧了眼。片刻,她才回過神來,輕聲道:“這杯茶有多少藥量?”
丫鬟答道:“老爺說,少則五年,多則十年。”
姑娘垂睫淡淡一笑,輕聲道:“夠了。”言落,抿了一口茶,讓丫鬟退下去,自己又坐小片刻,才起身離開。
殊不知,館中有一公子,身穿湖藍襲葉錦衣,神色似笑非笑。
年少間,正值情竇初開,陌上驚鴻一瞥,即便一生一世。
杯沿微涼,公子掌心一合,要帶上落下一玉佩打賞給了茶館唱曲的姑娘。
姑娘頗為欣喜,捧著玉佩愛不釋手,險些栽下台。數年後,曾在館內的人還憶起那枚玉佩,上刻著“簡”字,猶今還熠熠生輝。
永平十四年,長安,酒樓。
樓前停下幾輛馬車,一整裝青衫的家丁掀開簾子,打頭下車的公子,身著一襲淡雅紫袍,束欒金腰帶,上綴著幾絡流蘇,一雙狹長的鳳眸數不盡惑魅。同時,後一輛馬車下來的,是一著玄色暗紋華服的公子,麵若白瓷,神似前者,唯有不同的,是斂了數盡風流,一身淡然自若的氣度,舉止足見皇家氣範。
進樓,但見一人,一身黑色勁裝,單膝跪下:“三爺,四爺。”
兩公子隻是點了點頭,算作免禮,那人才離去。
挑了一個位子坐下,紫袍公子抿了一口酒,長眸微眯,意味深長道:“弟以為,三哥有斷袖之癖。”
對旁的公子掩口輕咳,輕飄飄道:“埔辰,你應該正經些。”
皇埔辰自討了一個沒趣,訕訕地抿著酒。末了,問:“三哥,今早我聽見父皇甩了東西。父皇又要逼婚?”
皇璞月皺了皺眉,點頭,淡淡道:“父皇下令,我拒不了。”
皇埔辰聞言,點了點頭。
兩人默了半響,才聽見皇埔辰一聲輕笑:“也罷。一開始,她見到的,不是你,也不是我。”
而娶親之事,卻也不能怪你。
自然,後麵的那句話皇埔辰沒有說出口。
其實,皇璞月喜歡的人,是紀昕的姐姐紀初。有聞她貌美如花,回眸一笑百媚生。
雖說傳言歸傳言,但事實也是如此。
那日見到紀初,她身著暗紫色覆紗月裙,烏發悉數盤在金冠上,麵勝白雪,額間墜了一枚暗粉番蓮,美目漾著秋波,極其驚豔。再一看,再驚豔也不過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姑娘,抵不過所謂的一見鍾情,一見上皇璞月的麵,便嚷嚷著要嫁人。
紀初家族未敗落的時候,也是盛家。父親官居一品。然而,那時,他們家已經頹敗,靠小販生意為生,衣帽的華貴,也是過往剩下的。
皇璞月並無心思與其成親,直到那日見了真人,便被迷倒。但帝君不同意婚事,要婁家和皇室成親,彼時婁家抗旨,這婚事便也消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