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田地之爭(2 / 2)

兩人之前已經是爭執了許久了,但一直都沒有爭執出什麼結果來。

本來嘛!按照一般人的想法,一個拿著前朝的田契,一個拿著現在官府的田契,自然是後者的有用了。

但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古代的時候,田契這個東西基本上是永久都有用的,並不會因為說你是改朝換代便失去效力了。

古人的想法都相對的比較簡單,他們看重的是田契本身的約定意義,而不是說你這個田契什麼時候簽定的。畢竟,古代的改朝換代之後,往往都會說自己乃是繼承了前朝的一切的。

如果連田契這種小東西都不認的話,一來會觸動天下絕大部分人的利益,另外的一方麵則是自己繼承前朝這個說法都名不正言不順了。

就好像朝代更替後,新的朝代必然接管舊朝代的疆土一樣。在朝廷許多人看來,小小的田地對於百姓而言,不就是像王朝疆土一樣麼!

帝王對疆土有多麼重視,那百姓對於自己的田地就會有多麼重視的。

這才是這個官司能夠打得起來的深層原因,否則的話,直接以現在的取代過去的,事情簡單明了,根本就不必再打什麼官司了。

李信搞清楚了這裏麵的道道之後,也不由的沉思了起來。

他也很想看看,對麵的這個郿縣縣令會如何判定此案。因為這對於他來說,也可能會是一個重大的啟示,畢竟,如今華山軍的治下,恐怕許多的地方都有這種情況發生。

而且,隨著日後回遷百姓越來越多,隻怕這種案件出現的頻率會越來越高的。如果不能夠想一個好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小問題積弊日久之後,極有可能會變成掀翻華山軍的洪水。

那縣令顯然也知道這其中的問題所在,所以,看訴狀便看了許久。看過之後,還特意與旁邊的縣丞商量了一下,之後才開始審理此案。

“李三,你狀告戚老爹一家侵占你祖傳田產之事,本官心中已有定論!此案個中緣由,本官已經知曉!你且聽判吧!”縣令拍了下驚堂木,看著底下兩人說道。

“請大人作主!”底下兩人連忙磕頭道。

“李三,你之田契本官已經找人驗過,的確是貨真價實之物。按照此田契,斜水畔那三十畝地的確為你家祖傳之地。然而,依據大將軍府所頒布最新法律,所有田地皆由華山軍官府重新分配厘定,故當以今契為據!戚老爹得這三十畝田地,乃是是去歲元宵之後所分,依你所說,前年之時你便回關中看過,當知道華山軍新分田地的消息。而你明知此事,卻不事先向官府提出,故造成今日之事。因此,本官宣判這三十畝地理應歸戚老爹全家所有,你手中之田契自今日起便作廢!若你不服本官判定,可以再來上訴,或者前往郡治向本郡太守上訴!”郿縣縣令當著眾人的麵,緩緩說道。

李信對於這段判詞聽得格外的仔細,等到聽完了之後,頓時是暗自點了點頭。這個縣令判案已經是夠分明的了,既解釋了如此判案的理由,又指出了對方不當之處,還給了對方解決之道。

整個過程之中,既沒有動刑也沒有以勢壓人,更沒有作威作福之舉。這個案子判出來,至少周圍的一眾百姓們都是很信服的。

“就是啊!咱們華山軍分配田地又不是去年才開始的,那李三既然之前便回來過,應該早就知道此事才是。他要是先向官府拿出田契的話,這田地也不會被分給他人了!這分明就是自己的錯,如今倒是怪上別人了!”李信旁邊的一個百姓低聲說道。

“你不知道,我聽人說那李三當初回來之時,隻是想祭祖而已,並沒有決定安頓下來。誰想到,這兩年關中越來越好,他家才忍不住想要回到祖地的。不過,這個時候時間已經是遲了。如今的話,他再想分到田地,就得去其他地方了。畢竟,郿縣周圍的田地去年就已經是分光了,要不然的話,就得再新開墾才行!”周圍有知道內情的,此時便悄悄說道。。

聽到這話,眾人不由的是恍然大悟,對於這李三便更不同情了。

而那李三聽到這個宣判,雖然很是不服的樣子,但也沒有辦法,因為縣令所說的理由,連他也找不出反駁點來。要怪的話,隻能夠是怪他自己,當初的時候猶豫太久,沒有立刻下定決心留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