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案子(2 / 2)

六子趕忙找周圍的人問了一下,而後回來稟報道:“聽說縣衙之中有人告狀,縣令大人正在審理案件呢!”

聽到這事,李信不由的來了興趣。這一路上雖然是進過不少的縣城,但這訴狀之事還真的是沒有見到過。如今既然碰上了,自然是得去看看才行了。

“走,咱們也過去瞧瞧!”李信說道,隨即便帶著六子他們,跟著那些百姓們走了過去。

郿縣縣城並不是特別大,所以,但凡是有一點什麼風吹草動都會驚動縣城中的百姓。畢竟,衙門口的鼓聲一響,可謂是聲傳全城了。

無論什麼時候,國人都是有著愛看熱鬧的習氣,尤其是在古代這種完全沒有多少休閑娛樂之事的時候更是如此了。

擊鼓鳴冤之事,據說從漢高祖之時便已經是存在了。而華山軍建立之後,體係也就漸漸的完善了起來,這一套至關重要的司法審判製度,自然也不可能缺少的。

而且,李信也從後世一些舉措中借鑒了一些經驗,所以,華山軍治下各地的官府和江左燕國等地之間的官府有一些不一樣。

比如說審案之時,一般而言隻有那些重大的案件,才會將中門大開,讓外麵人的可以看到裏麵的情況。否則的話,平時一般的案子,中門都是緊閉的。

但李信當初查看製度之時,發現這條之後,便特意下令但凡是衙門之中審案之時,除了某些特殊案件之外,必須將大門全開。而且,百姓們可以在大門之外觀看整個審理的過程,隻是不得幹擾審判便可以了。

之所以這樣做,主要也是因為他想要借百姓們對華山軍的司法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畢竟,這種事情一旦發生了之後,整個過程之中肯定會一傳十十傳百,越傳越遠的。

如果一個官員的判決難以服眾,讓百姓們都不理解的話,那麼,這個官員日後的名聲恐怕就不好了。而在吏部的考核之中,官員在當地的官聲也是一個考核的要點,對於他們的升遷能夠起到影響。

而另外的一個,也同時可以考驗官員們在麵對著百姓的時候,是否還能夠遵守法律。會不會因為某些情況之下的輿論壓迫,從而是為了討好百姓,做出有違法律的事情來。

可以說,這是一個相互約束的製度。雖然說這種做法並不一定是能夠讓司法完全做到清明如水,但至少能夠在最大的限度下將審判過程呈現在百姓們的麵前,讓大家都能夠知道其中的細節。

從某一個方麵上來說,這對於推廣法律也是一個很好的措施。許多的案子經眾人之口,最終便廣為流傳出去,相比起官府枯燥的宣講而言,效果是要好得多了。

李信等人趕到衙門之外時,縣衙大門口已經是圍了裏三層外三層了。還有許多的百姓們,都在從其他的地方趕過來,那種感覺,就好像是看什麼稀罕物一樣。

有六子他們在的話,李信是輕而易舉的便站到了最前麵。沒有辦法,他也想看看自己手下的官員如何辦案,尤其是刑部的法律剛剛出台一年多的時候。也就不得不用些手段,讓自己占據有利地位了。

公堂上相對比較的簡單,郿縣縣令乃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看相貌的話,倒是頗為穩重的樣子。此時,他正在看原告送過來的訴狀。

這個時候的官員審案,和日後的不太一樣,主要就是因為許多的東西在這個時候還沒有發明出來。比如說電視中常見的那種高案,這個時候還沒有出現呢。

如果不是因為北方流行胡凳,而且這些年來,李信搞出了一些新東西的話,隻怕縣令們都得跪坐著審案了。

下方跪著兩個人,縣令左邊的那個乃是四十歲出頭的男子,聽旁邊先到的百姓說,那便是原告了。而在他旁邊的那個,則是一個五十來歲,頭發都已經是白了的老農,卻是被告。

周圍的百姓們都在悄悄的議論著這件事情,所以,李信很快便知道這個案子的內容是什麼了。。

說來也簡單,其實就是兩家爭一塊田地而已。因為相互之間各執一詞,爭執不下的情況之下,便將官司給打到縣衙之中來了。畢竟,田地乃是百姓的衣食來源,誰也不可能在這個問題上麵讓步的。

但這個案子中有一點不一樣的是,那個原告並不是關中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