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定當時她一直在圍觀。
不過這種事在他們家應該很平常,隻是,那次可能出了點意外。”
邊上圍過來的村長趕忙幫忙解釋,這王二麻子家的三兒媳婦是他媳婦婆家那邊的侄女,因此,村長自然不願意她被公安懷疑,要真出了事,他媳婦還不跟他鬧翻了天。
所以,自然得幫忙解釋。
“是啊是啊,我就好看熱鬧。
當時我真不知道二叔他下了狠手啊,也不知道二嫂會死,要是我早知道的話,我肯定早早就去叫婆婆了,說不定我自己也會去阻攔。”
蒲紅纓之所以會搶先站出來交代情況,主要就是為了將自己摘出去,因此當然得盡量把自己往好的方麵講,絲毫不提自己當時的幸災樂禍和看白戲,一直等到情況好像有些不對勁,才去叫她婆婆的事。
不過,個人想法這種事實在是不好說,就算說謊,也沒人知道。
“出了點意外?難道過去這樣算正常嗎?沒死,就不算事兒了嗎?
你這村長就是這種覺悟?
故意傷害罪知道嗎?就算是夫妻又怎麼了?打傷人難道不算故意傷害罪嗎?陌生人之間傷害了對方算是故意傷害罪,夫妻之間傷害了對方難道就不算了嗎?憑什麼?”
情緒激動之下。
喬木一連問了六七個問題。
不斷的反問,設問。
真真字字泣血,句句含淚。
世人真的可笑的很,兩家沒什麼血脈關係的,其中一家要是打斷了另一家人的腿,甚至於擦破了點皮,那就有可能吵吵鬧鬧要賠償。
要報警,要求公正。
可如果是夫妻關係,或者是母子父子關係,乃至於其他上下直係人倫關係,打斷腿受點傷好像就都不算什麼事兒了,好像就都可以內部解決,就都不犯法,可以接受。
如此行徑,豈不可笑可悲。
這算個什麼綱理倫常?
這算個什麼自古以來?
自古以來的,就對嗎?
“王村長,我跟你講,你們村的情況很嚴重,這是嚴重的不知法。
違法犯法。
你們村裏還有誰有打老婆的習慣,有的話,大家踴躍發言,這股不正之風一定要嚴格製止,今天的普法活動就暫且結束,回頭你們各自都幹活去,明天我還要繼續來。
老劉老鄧,用手銬把這小子先拷住,帶到車上,負責協同作案的他爸他媽也都帶著,回去審問審問再說,至於你們幾個,接著交代。
等等,村長,你們這邊有沒有什麼屋子,離得近的屋子,我要分開審問,免得他們串供或者胡說。”
王虎聽著雖然也很生氣,但是他的理智尚存,並沒有大聲的憤怒質問,而是繼續接下來的步驟。
人現在已經死了,而且已經死了許久,這一點,根本無法改變。
所以當要之急是為死者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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