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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又是一番調查詢問。
知青所裏的人都被問遍了。
同時,警局那邊也拿到了搜查令,開始對洪棉住的那個房間,主要是她的物品進行搜查,不但找到了不少東西,還了解了些新情況。
比如說,通過魏花得到的,洪棉上個月沒有來月事的消息,再比如說,通過洪棉和她父母來信了解到的,她父母已經被下放的事情。
當然,除此之外,警局那邊的人還得到了洪棉的筆記本,並且開始讓人對筆記本內容進行研究。
洪棉屋內
隻有警局的幾個人在。
張守國看完手裏的信歎息道:
“看來她自殺這點,應該是沒問題的,村裏人都知道她每天掙的工分很少,而且還經常請假,之所以能夠在鄉下比較舒服的活著,主要就是靠她父母的救濟,如今她父母出事,哥哥姐姐也明確表示不會再寄東西給她了,再加上懷孕了情緒可能有些敏感,自殺的概率應該還是蠻大的,這點沒什麼問題。”
洪棉收到的最後一封信就是她哥哥和姐姐寄給她的信,裏麵明確表示父母出事,他們沒有時間和精力,或者說沒有理由再寄錢和東西給她,讓她自己想辦法自力更生。
“她也太矯情了吧。
不想著靠自己,就想著靠父母這又算是什麼事,早幾年下鄉的那些知青現在不都在自力更生的努力幹活掙工分呢嗎,就她矯情,還自殺,這是對上麵的政策不滿嗎?”
邊上一個警員憤憤然說著。
“唉,人都死了,就別再往她身上潑髒水了,還是調查調查她的人際關係,以及與哪些男人有過接觸吧,早點把事情查清楚了再說。”
張守國繼續說道。
“不是,隊長,這事都已經這麼清晰明了了,還有必要繼續查下去嗎,要不,咱們直接把她懷孕的事給蓋住吧,就說她因為接受不了家裏的來信,所以才自殺的,這樣大家都省事,不然得查到什麼時候?”
現在,除了孩子的父親是誰這點是個疑惑之外,剩下很多事情基本已經明了了,昆安是真覺得能結案就行了,沒必要非查那麼深。
浪費時間不說。
也沒什麼功勞。
而且,婚前那什麼那種事其實也不是很好界定,自願和非自願又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然而其中一個已經死了,具體什麼情況還不是任憑另一個說,到時候就算找出來,估計也很難論罪判刑,ge委會來能做的事,都比他們警局多。
畢竟他們警局想要判案,既要證據,還要有法律條文支持,可是ge委會隻需要破鞋兩個字就行了。
就能定罪批鬥了。
所以,何必費勁在這邊瞎折騰呢,就這麼囫圇的結案好了。
既省事又省時間。
還免得髒了他們這的名聲。
有一對搞破鞋的男女,那可是能影響一個村子,甚至於一個小鎮的名聲的,外人提到他們,那就會想到他們是這個村的人,或者說是這個鎮的人,之後就會擴散性思維的聯想到其他村民和其他人身上。
名聲能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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