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籠罩大地,朗星明月,白日裏喧囂的城市繁華在暗『色』的鋪染下暗淡了下來。

寂靜的某小區,月華透過拉開的窗簾,照『射』在窗邊的大床上。

那是一張非常非常消瘦的臉,你都很難尋出幾塊肉。

陳華已經走到生命的盡頭了,雖然他二十五歲的生日剛過沒倆月。但肝癌晚期的他真的沒幾天好活的了。甚至於他的求生意誌都沒了,病魔的折磨也讓他生不起生的信念,太疼了。

尤其是在幹了那一票買賣後,在給自己的父母賺了第一個百萬後,他已經再無牽掛了。

原諒他的脆弱,沒出息的他,最大的能耐就這樣了。

用了非法的手段,摁著了那人的要害,這才拿到了人生的第一個百萬。

他打劫了自己的老板,一個靠著老婆的娘家提攜才發家,麵上懼妻如虎,暗地裏卻包養了不止一個小三的孫子。

不是因為這孫子平日裏待陳華看似不錯,可在陳華最危險的關頭,醫療期內卻是卡著魔都最低工資標準的80紅線來給他發工資。

也不是因為陳華大學畢業後就在那人的公司上班,三年裏任勞任怨,那人卻半點不念舊情。

商人,尤其是眼下這個時代的商人,不念人情這不是理所當然的麼?

搶他,勒索他,隻是因為他是陳華最熟悉的一老板,也是最有可乘之機的老板。

陳華得手後的當夜就坐車回了老家,一百萬這是他對父母最後的孝敬了。吩咐父親、母親把錢藏好,以後慢慢拿出來。而對於這筆錢的來曆,卻隻說這筆錢是分紅,因為他幫他的老板黑了人,所以接下他要出去躲上一段時間。

看似挺合理的謊言,但對一個內陸小縣城的普通家庭而言,卻又是那麼的荒唐。往日電視裏才有的橋段,忽的出現在他們的麵前,陳華的父母都慌了。

可陳華沒有謊。他真的不想給父母以莫大的負擔,但是這些對比讓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這點傷害又算什麼呢。

可這總好過人財兩空不是?他是癌症啊,肝癌晚期。治不好的,救不活的。

多少有權有勢有錢的人家都治不好,他又如何能好?

最初得到這一噩耗的時候,他人都要瘋了。

現在,陳華就很慶幸他還有個弟弟!

離開老家,陳華又回到了魔都。

當人生最後的願望也實現後,他給父母親留下了一筆不錯的財富,至少對他們那個家庭來說。陳華就覺得自己了無牽掛了。

他一次次的轉動自己的腦子,思來想去,自己究竟還有什麼放不下?

然後,他發現自己真沒什麼放不下的了。如果非要說出一個牽掛來,那就是他租的房子了,他的錢。

還有小半年才要到期呢。且想要房東退錢,那這麼可能?

陳華又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那時他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剩下多久,肝癌晚期,不治療的話,三個月到半年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