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最幸福的,莫過於有個幸福的家庭,還有個青梅竹馬的找男朋友。
而我就是這麼的幸福。
遇到他的時候,我還是個走路都不穩得小丫頭。
那個時候,金叔叔帶著他來我家。
我原本在哭鬧,結果看到那個可愛帥氣的小哥哥,都忘了要哭了。
直接看他看呆了。
還控製不住咧嘴笑了。
小時候,媽媽還在的時候,總是笑我,被金家那小子給勾了魂。
事實上好像真的是這樣。
一向怕生人的我,會讓金叔叔抱。
因為,金叔叔是金森的爸爸,讓金叔叔抱,就相當於被金森抱。
那個時候,金森小小的,根本抱不了我,而且好像不是很喜歡我。
但是,我是誰啊,我可是苟研。
越是得不到,我就越要努力得到。
所以我,像個跟屁蟲一樣,一直跟在金森的身後。
奈何金森的身體不是很好,總是有很多時候不去上去,這將是我最難受的一天。
我還記得,有一次,因為金森身體差,被班上的同學欺負。那個時候,我個子小,作為他的同桌,其實是跟屁蟲。
也不知道哪裏來的勇氣,居然拿起凳子,砸到了那個欺負金森的男孩身上。
男孩被砸出了血,他的家人也找到了學校。
因為這件事,我被爸爸罵了好多次,說我一個女孩子不應該這樣暴力。
而我的媽媽卻不一樣,她偷偷替我報了武術班。
說讓我學點武術挺好的,強生健體,以後也不會叫人欺負。
哪怕以後她不在了,我也能保護好我自己。
那時候,我不懂我母親說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或者說,那個時候的我,全身心放在了金森身上。
因為我護著他的這個事,讓我們之間的感情,有了質的飛躍。
我們開始一起上下學,開始形影不離。
可噩耗還是傳來了,我的母親在我八歲那年去世了。
聽到消失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是顫抖的。
我不相信,那個那麼溫柔,那麼懂我的母親,說走就走了。
我被嚇暈在地,醒來的時候,已經到家裏了。
爸爸告訴我,是金森將我背回來了。
他啊,小小的個子,比我還矮。
身體又差,不知道是怎麼用他那瘦弱的身軀,將我帶回家的。
我守孝那幾天,金森隻有一有空,就會過來陪我。
每天的筆記也會做的好好的,給我看。
哪怕那些筆記我根本用不到,二年級的知識,家教老師早就教了。
母親死後,我整個人都變的頹廢起來。
不愛學習,不喜歡說話。
但金森一改常態,居然不像以前那樣疏遠我了,還像當初我一樣,似個跟屁蟲,天天跟在我身邊。
我一不開心,他就會把手伸過來,讓我打他。
曆經一年,我的情緒好不容易好了些。
可是…蕭訣卻要離開了。
金導演不放心他一個人在家,就準備將他帶到外地上學。
那個時候,我根本沒有辦法反抗,也沒有辦法叫金森不要走。
但是,幸運的是,金森留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