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裏,王麻子也就不再勸我了。
當即,五千塊,我倆就分了。然後,各自回家。
我拿著兩千塊,交給了俺媽,讓她趕緊把陳誌剛的彩禮錢給退了。
俺媽拿著兩千塊都看傻了,問我這錢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我說別管那麼多,反正這錢來得不容易,趕緊把錢給還了。
俺娘有點不滿意,但我可是說好了的,要是她不退婚,就當沒我這兒子。然後我跟啞丫頭一塊兒,兩人還是山洞裏麵住去算了。
俺娘在這點上執拗不過,隻能答應。
於是,當天把錢,給陳誌剛家又送了回去。
結果……
好吧!
這一下俺家又出名了。
本來因為家裏麵養了個蛇女,已經在村裏麵到處的傳,造成了相當不好的名聲。
現在好了,騙婚!拿蛇女到處騙錢的謠言,又傳得到處都是。
回來之後,俺娘是一哭二鬧三上吊,說我現在把她整好了,連出門都有人戳她脊梁骨。
我翻了個白眼兒,吐槽她說,“還不是貪財惹得禍!咱小日子過得好好的,你跑去折騰,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麼?”
俺娘能說啥,啥也沒法說。
兒子翅膀硬了,不由她管了。
就這樣,事兒呢算是平息了。
啞丫頭呢,也成了家裏麵的“常任理事”。
一家人的生活,雖然過得苦巴巴的,但沒有再鬧矛盾了。
看著家中的食物,一直在減少,俺爹沒辦法,居然厚著臉皮去求村長。
村長呢?
克扣人工,別人是四十一天修路,給俺爹就三十。
生活這麼艱難,俺爹沒有辦法,隻能答應下來。
俺娘呢?
經過了這事兒也明白了,啞丫頭是沒辦法趕走的,雖然依然不爽她,不愛搭理她。
可是,一家人的生活還得繼續是不?
於是,她就到處去找活兒,大家都來賺錢。
賺啥錢呢?
納鞋底!
那些年,有個很奇怪的現象。
城裏人的生活好了,開始向往農村生活了。
吃菜呢,要吃農村大糞澆的菜。
吃肉呢,要吃農村豬草養的豬。
穿鞋子呢,高跟鞋、大皮鞋已經不是時尚了,要穿布鞋!
為此,不是還搞出了一個名牌,“老北京布鞋”麼?
當時城裏麵也有人專門來收布鞋,就要我們農村這種。也不是說多賺錢吧,但能補貼一下家用吧。
而且,還有一些女紅之類的,也是能用來換錢的。
所以,我呢?
負責種地,打獵,讓一家人生活,他們呢?負責賺錢,補貼家用!
現在打獵,我也有點經驗了。
最主要的就是陷阱設計,能撈到不少的好東西。
比方說,我在河邊,一早就放下了網子。
進深山打獵,回來的時候,就去看網子總能撈到點魚。
山裏麵呢,也有別的陷阱,可以抓點野兔,野雞啥的。
即便沒有,鳥窩也可以掏鳥蛋,田裏麵是少不了青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