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等待著綠燈亮起,跟著人潮一塊兒走向另一端。
身上熏滿了祠堂裏的香火氣,每一個細胞都被堵住,我不能哭,也不能笑,像個壞掉的木偶,身邊站著一個被控製的控製者。
他此刻也是壞掉的,整個人沒有生氣,蒼白的臉上帶著絕望和慘淡,手臂在滴血,沒有人敢靠近我們。
我抬眼看向匆匆閃躲遠去的人群,在心裏笑了一下。
在很久之前,我也曾經是他們其中的一員,可現在呢,因為身邊這個男人,我變成了一個讓我厭惡的女人。
程輝先邁出了回他那個家的路,我轉過身,想與他背道而行,下一秒卻被他用那隻受傷的手,用力的拉住了我手腕,用慘兮兮的眼神望著我,一向強壯的身體變得羸弱,身上的肌肉看起來像是一個笑話。他像個乞討的孩子,嘴唇抖動著,開口是嘶啞的,“別走,跟我回家。”
我哪裏還有家?
我的腳步不受控製的跟上了他,他的手是虛弱的,被廢掉一樣,因為用力,血又冒出來。
我走過幾步,車輛的喇叭聲是我忽然清醒,掙脫了他的手,像隻受驚的兔子,跑進車流中去,在更加刺耳的喇叭聲中慌亂的逃跑,不敢回頭,不願不回頭,腦子裏在旋轉。我好像站在懸崖邊,前進無門,後退無路,身處絕境的邊緣。
程輝沒有追上來,我真感謝他給了我喘口氣的機會。
我逃回了住的地方,把自己關在門內,鎖上門的那一刻,靠著門板滑坐在地上,捂著臉無聲的往下掉著眼淚。
房子裏沒有變,處處都有他的影子,嬉笑怒罵,我們的甜蜜與爭吵,臥室裏我丟掉的孩子,一切都在,一切都在。
我大口的喘息著,人是痛苦的,朦朧的,腦中的畫麵卻清晰地回憶起我們在巷口的初見。
他被人砍得渾身是血,我打了120,把他送到醫院,之後在他睜開眼的那一刻便落荒而逃。
第二次見麵,我坐在酒吧小卡上喝著飲料,他晃悠悠的過來,什麼都不說搶過了我的手機。存了他的號碼後,在我詫異的眼神中,他給自己打了一個電話,得意的晃著屏幕告訴我:“下次一個人,就來找我,我會記得你,艾米。”
那副討厭的麵孔上劃出一個讓人喜愛的笑,我破落逃跑,至今不知道,他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我當然不會主動去聯係他,第三次相見,是他給我打了電話,痞笑著對我說:“我在你們學校門口等你,出來,有禮物送給你。”
恐懼和新奇占據了我的內心,我想要知道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男人,卻又害怕著外麵的世界,我最終選擇了被大腦裏的好奇感支配著,來到了學校門口。大門鎖著,我往外張望,沒有看到人影,正要返回時,身體被人抱住,我嚇得要大叫,卻被他以吻封緘,瞪大眼睛什麼聲音都發不出。
他塞給了我一個盒子,說:“是二哥給的,送你。”
我一片空白,知道他說:“今晚陪我吧,我帶你出去,我有辦法。”
我覺得他是個變態,把盒子摔到了他臉上,想要跑又被他抓了回來,撿起地上的東西在我眼前晃了晃,是一條手鏈。
他捂住我的嘴,把我拉到陰暗處,比了個噤聲的手勢,“別亂叫,我隻是喜歡你,並沒有其他的意思,你不要誤會。”
我從未見過這樣喜歡一個人,而我連他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就被他掌控在了手裏,像孫悟空逃不出五指山。他把那條手鏈戴在了我的手上,一串紅瑪瑙,看起來價格不菲,我卻沒心思欣賞,隻想逃跑。
終於,他在我的掙紮下,放棄了要靠近我的意圖,舉手投降道:“怕了你了,真的別亂喊,招了人來不好的是你,反正我不是學生。”
我蹲下來,從地上摸了一塊石頭,防備著他。
他似乎並不怕,看著我,再一次說:“我不會對你怎麼樣的,我隻是想追你而已。”
我看他好像真的沒有惡意,就大了一點膽子,騙他道:“我有男朋友。”
他不講理,“那個人就是我。”
“我不認識你。”我幾乎要瘋掉。
他才想起來要自我介紹,抓了抓腦袋,笑著說:“我叫程輝。”
他抬手指向一個方向,那邊的建築物很多,不是最高,而是最繁華的一座,百樂會館,B市地標式建築的娛樂城。
“你隻要去那裏,就一定會認識我。”他說著。
我才意識到,這是一個我得罪不起的人。
我把那串紅瑪瑙還給了他,為了離開,咬牙對他說道:“你如果真的想追我,就用一點正經的心思,而不是拿錢收買,我要回去了,請你不要再碰我。”
我扭頭離開,他站在原地,果然沒有再拉住我,我鬆了一口氣,跑回宿舍鑽進被窩裏,一夜難眠。
第四次見麵,第四次……是在醫院,他真的用了心思,雖然還是在砸錢,可卻屈尊與我一塊兒照顧我爸爸,跑前跑後像個孩子一樣樂在其中。我也開始了解到,他在百樂跟的是什麼人,做的是什麼事。他的圈子對我來說遙遠的觸不可及,可他卻把我帶了進去,見到了他引以為傲的二哥,見識到了那座建築內部的奢華。
我爸爸的病好了之後,他和媽媽都問起這個男生,我偏過頭,說不出個所以來。
我開始很久見不到他,心裏仿佛空落落的,既不想見到他,又忍不住往校外張望,直到有一次在校門口一家餐廳跟同學吃飯,我看到了疲憊的他。我按捺著心中的衝動,看他一步步走過來,還未碰到我,就從別處冒出幾個人來,一把砍刀衝著他揮了過去,他躲開了,刀落在了我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