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年寒冬,我被狠心的父母遺棄在了擁有‘人間地獄’之稱的亂墳崗,要不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恰巧路過,把我撿了回去,我早已成為野貓野狗的腹中餐。
從我記事的那天起,一直稱呼小女孩為媽媽,六歲那年,‘媽媽’把真相告訴我,並讓我不要在管她叫媽媽,她還沒結婚,怕以後沒法嫁人,讓我改口管她叫小姨。
人們說生時命賤如狗,長大以後是要成龍成鳳的。
然而小姨卻告訴我,她剛撿到我的時候,我就像一隻可憐的棄貓,渾身青紫色,尤其是脖子的部位,好像被一雙青紫色手掌掐住了似的,喘氣都吃力,體重更可憐,不到兩公斤,嬌弱的身軀包裹在一塊滿是血汙的白布裏,眼看是活不成了。
小姨把我帶回去交給了她的爺爺,也就是我現在的太公,太公見多識廣,一眼看出我是積陰斷陽的體魄,幸虧被心善的小姨撿到,不然的話,就算不被山貓野狗吃掉,也得給人家撿回去煉製成小鬼或僵屍。
乍看到我的模樣時,連見多識廣的太公也被嚇的不輕,他本意是不願收留我的,後來還是因為小姨苦苦哀求,指著棄貓般的我說:“不管怎麼說,這也是一條生命,爺爺你就救救他吧!”
太公最疼小姨,這才想辦法為我治療身體。
當小姨跟我講訴治療的過程時,給我的感覺,太公並不是想要救我,而是想害我,因為太公長著一張陰險狡詐的臉,尖嘴猴腮,怎麼看都不像好人,每天都會給我喝一些用狐狸、山貓、黃鼠狼、蛇、老鼠等動物的鮮血熬製而成的‘湯藥’。
我每天被折磨的死去活來,說實話,無論太公還是小姨,又或者我本人,都沒想到我竟然能安然無恙的活到今天,但我還真就奇跡般的活了下來。
後來,小姨根據太公的姓氏,給我取了個名字——袁立新。
寓意著重獲新生。
可我的重獲新生卻有些戲劇化,小王莊的老鄉全知道我是被小姨從人間地獄那邊撿回來的,小夥伴們都不喜歡跟我玩,還時常欺負我,幸虧有小姨替我出頭,打的那群家夥落花流水。
隨著時間的推移,上了小學,小夥伴們也逐漸的接納了我,然而,十二歲那年發生事情,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
那一年,上小學四年級的我跟兩個同學到鎮上買東西,那個年代比較窮,我們拿著僅有的幾塊錢,在鎮上買了‘一大堆’食品,邊吃邊逛,不知不覺間我們三個小夥伴玩到了傍晚,擔心家長懲罰,商量一番,最後我們決定抄小路回家。
天色越來越昏暗,當我們走到半路的時候,西方的太陽隻剩下一抹詭異的暗紅色,我有點慌了,催促梁軍和楊興洲趕緊走。
走出沒兩步遠,傻大個梁軍忽然蹲下身,從地上撿起一塊東西,驚呼道:“快看快看,我撿到寶貝了。”
他的聲音及其興奮,就跟見到了狗頭金似的,我跟楊興洲急忙圍過去,一看之下,發現原來是一枚生滿鐵鏽的銅錢,因為鏽跡的關係,銅錢上麵的字跡已經看不清,不知道是哪個朝代的,盡管如此,梁軍還是笑開了花,因為在前幾年的時候,小王莊有一個名叫劉玉強的莊稼漢,就因為撿到幾枚唐太宗時期的銅錢,發了筆小財,搬進城裏買了棟七十多個平方的小洋樓。
我那時候年紀小,不太能理解金錢的意義,隻知道這枚銅錢能換很多雪糕和巧克力。
梁軍興奮的將銅錢揣進兜裏,比比劃劃的說:“袁立新,楊興洲,等我把銅錢賣了,給你們一人買兩塊巧克力。”
“就兩塊巧克力呀!”楊興洲有些不高興,嘟著嘴,一轉身,他驚訝的發現自己腳邊也有一枚銅錢,撿起來一看,比梁軍那個好多了,上麵用篆書寫著‘太宗通寶’。
“哈哈,我也撿到了。”楊興洲興奮的合不攏嘴。
梁軍見楊興洲的銅錢比自己的好,尋思附近肯定還有,於是低頭搜刮起每一寸土地,還別說,走出沒幾步,真就讓他又撿到一枚,拿在手裏興奮的比劃起來。
楊興洲見狀快步超越他,往前跑,梁軍不甘示弱,也往前跑,二人跟長跑運動員似的,一會這個在前,一會那個在後,爭先恐後,生怕跑慢了被地方搶先。
看著他們奔跑的方向,我心頭一沉,因為那邊正是我小姨撿到的人間地獄的方向,一直以來,人間地獄都被村子裏的人列為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