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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歸F市管轄的寧遠鎮的大街上,秦朗正奔走在一條不是太繁華的街道上,邊躲過身旁呼嘯不斷穿梭過的汽車穿過橫道,邊用一雙杏核眼不斷的四處張望著,似是在尋找著什麼。
現在是陽曆2015年的三月十四日,剛過新年不久,天氣還不是很暖和,秦朗上身穿著一件白色的毛絨棉服,下身隻穿了條牛仔褲,腳上的是一雙白色運動鞋,一副標準的農村妹打扮,不停的用嘴巴往手上哈著熱氣,因為天生畏寒怕冷的她,已經在外麵奔走了一小天了,連頓午飯都沒顧得上吃,現在真的很凍手。
此刻,她正在打量著有沒有哪家門麵貼出,出租出兌的字樣,是的,她今天在奔走了一天,就是為了想找店鋪打算做個小買賣,秦朗今年二十八歲了,雖然不是容貌絕美,卻也端莊可人,但命運卻並未多眷顧她,父母為她取得名字倒是挺不錯的,秦朗,與“晴朗”諧音,但她的人生卻從未晴朗過。
如今她已經離婚半年多了,自結婚開始,婆家的人就一直都不喜歡她,小姑子也欺負她年紀小,每天尖酸刻薄的話隨處都能聽到,可身為她丈夫的文飛卻從來沒幫她說過一句話,任由他媽和他妹妹欺負他自己的老婆。
開始秦朗年紀小,被欺負了也不敢還嘴,可後來漸漸的她也承受不住了,開始學著自己保護自己,見秦朗越大的不好欺負了,他她們才算有所收斂。
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雖然家裏的幾個人暫時老實了,可常年打工外在的文飛,卻一再被秦朗發現有出軌的跡象,秦朗對此自然怒氣難平,與文飛不隻一次劇烈的爭吵過,可當所有理智都歸位了以後,秦朗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些人是注定不會走到最後的,就如同她與文飛。
他們也曾經相愛過,可如今誰能想到,他們之間卻走到了這一步,可能他們注定是不會成為彼此的歸屬吧,那不如就此結束吧,既然一切已無法挽回,又何必在苦苦支撐著互相折磨呢?
兩人因為感情的分歧終是走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直到最後,兩人提到對方,除了火冒三丈彼此怨恨,什麼都沒剩下,至少秦朗心裏是這麼想的。
她當時年紀小,心思單純,是標準的小女孩心理,以為是隻要兩個人彼此是相愛的,其他一切都不是問題,可事實卻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簡單。
她自從嫁到婆家就開始受欺負,一直過了十年,還是受欺負,但好歹兩人之間還有一個兒子,所以秦朗看在兒子的份上,才不得不咬牙維持了這段婚姻十年。
十年來,這段婚姻將彼此磨合的一絲感情都沒有了,秦朗覺得如果再不離婚,她已經被bi的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了,她也從未想過誰有這麼大的能耐,將一向堅強的她bi的成這樣,可她的前夫和婆家人他們做到了,讓人不得不相信,萬事皆有可能。
離婚這一年他們的兒子文軒已經十歲了,雖然秦朗真的很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可想到這些年來自己過的是什麼日子以後,她還是毅然決定她要離開這個人間牢籠,她絕對忍受不了和在外麵還有其他女人的男人繼續生活在一起,離婚以後她會努力的,看誰還敢瞧不起她,早晚有一天她會讓兒子一直陪在自己身邊的!
好在文飛與秦朗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兩人因為秦朗的年紀小,並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就算是有了文軒的存在,也隻能算是事實婚姻,不用去民政局離婚,隻要私底下協商一下就可以了,倒是省了不少事。
但讓人傷心的卻是文飛的態度,文飛一聽秦朗提出要離婚,甚至多一句話都沒說,毫無一絲夫妻感情可言的直接明告訴秦朗,要離婚也可以,孩子的撫養費不用她出,但家裏的財產也一分錢不會分給她,她必須要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