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情有獨鍾(大結局)(1 / 2)

古野的婚禮訂到了十月份,國慶那段時間,是個好日子。

他回到北京之後,和安哲還有林夕倒是經常聯係,這麼一來二去,還成了很交心的朋友。

人生本就世事無常,變化莫測,人與人之間的緣分,更是如此。

許多人交集了一輩子,依舊勾心鬥角,或者毫無情意。

反觀,像這種偶然間的相遇,卻能變成一段難得的友誼。

就像古野和安哲他們,多默契。

應邀去參加了婚禮,安哲和林夕帶了一份精心準備的禮物。

林夕見到了那位傳說中的女孩子,娃娃臉,和古野形容的一樣,很可愛的樣子。

他們都沒有想到,古老板那種糙漢子,會和這樣一個女孩子在一起。

明明看起來不怎麼相配,但給人的感覺,卻是又有說不出的和諧。

林夕和新娘聊天的時候,忍不住問:“原來你就是那個把他從深山老林帶回來的牽掛啊。”

新娘叫米莎,聽著林夕的話,她沒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反而附在林夕的耳邊,偷偷告訴她:“實話告訴你,我好幾年前就喜歡他了,但是他總是覺得我是小孩子。那次我去拉薩找他,就是抱著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態去的。想著跟自己賭一把,要是沒法兒把他帶回家,我就再也不和他聯係了。結果,或許是老天看到我的誠意了吧,我賭贏了。”

原來如此。

米莎想把捧花送給林夕,但林夕說“她今年才大三,還沒有那麼著急。”

古野以為安哲會不開心被拒絕的好意,但是另他意想不到的是,安哲除了寵溺,並無其他。

安哲的回答是:“反正也是跑不掉的,我就多讓她自由幾年吧。不過,標簽是拆不掉了。”

古野覺得他兄弟還真是幹的漂亮。

安哲和林夕不是伴郎伴娘,不過,作為新郎的朋友,也幫古野擋了不少酒。

安哲幫古野和米莎擋,順便還幫林夕擋了幾杯不懷好意的邀請。

畢竟是在人家的婚禮上,總不能鬧得不好看。

反正,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晚上,古野把這些好朋友都安排在了酒店,說是白天幫了那麼多忙,怎麼也得給個住宿的地帶,不能他們回家。

林夕以“安哲喝了太多的酒,不相信他的酒品”為由,堅決不和他住同一個房間。

對於她這種想法,安哲竟無言以對。

二十年謙謙君子的形象,他怎麼可能讓它敗在幾杯酒上。

再說了,這麼多年,林夕也從未和他住過同一間房。

安哲覺得,他的姑娘真的是又自愛,又有自我保護意識。

防備心倒是很強,還全防在他身上了,也不知道說什麼好。

林夕雖然很狠心的拋棄了男朋友,不過還是算有良心的說如果需要幫助,可以給她打電話,反正她就在隔壁。

對於女朋友的善解人意,安哲覺得,也行。

所以,淩晨三點多的時候,他就真的給林夕弄了一個morningcall,氣的林夕恨不得跟他恩斷義絕。

開什麼玩笑,那是淩晨三點多,要不是對方是安哲,她早就當成騷擾電話處理了好嘛。

安哲真是變了,之前明明那麼疼她,擔心她失眠睡不好,怎麼現在變成這樣,還不讓他好好睡覺了呢。

林姑娘表示懶的跟醉鬼一般見識,有天大的恩怨也等他清醒了再說。

雖然安哲大半夜的把林夕給叫過來,不過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兒,而且,他也沒那個膽子。

就是裝醉和她說了幾句話,當然了,也證明了,有個至理名言,叫做言多必失。

安哲本來就沒醉,後來林夕越來越覺得不對勁兒,明明就是在裝醉。

最後的結果就是,林姑娘難得培養出來的那一絲憐憫和內疚的心情,全都被磨滅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肚子的氣。

把安哲扔在房間之後,林夕就回屋蒙頭大睡。

要說因為這件事吵架或者不愉快,那也未免太小題大做了。

兩個人不僅僅是情侶,也是知己,當然不至於因為這種小小的摩擦而傷了和氣。

林夕覺得安哲從小就老成,借著醉酒的借口和她撒撒嬌,這個模樣,倒也有趣。

男女朋友之間,除了交往之初的甜蜜,在長時間的相處中,難免也會有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磨磨唧唧,小打小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所以,第二天,林夕也就假裝沒有發生任何事。

都說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之前,林夕還沒有那種感覺。

等到大三下學期的時候,她才真的感受到時間有的有多快。

因為大四那年,好多係,好多專業的學生都要實習,所以,他們在大三下學期的時候,就要多手準備。

忙著做簡曆,忙著找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