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皇帝英雄臣搗亂——善待功臣平穩過渡4(1 / 3)

第五篇皇帝英雄臣搗亂——善待功臣平穩過渡4

十月,他的靈柩運往鞏縣,安葬。趙恒登基為帝,是為真宗,趙恒的即位標誌著宋朝開創局麵的結束、守成時代的到來。

繼位布局: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年七月初九晚上,宋太祖宴請禁軍將領石守信等人。喝得差不多了之後,他命令侍從退下,對石守信他們講:沒有天,就沒有地,要是沒有你們,我也沒有今天啊。但是做皇帝還不如節度使快活,我現在連個安穩覺都睡不上,因為誰不想坐這個位子啊。眾位一聽,忙說:你天命所歸,誰還敢懷有異心。趙匡胤一聽,知道這幫武夫沒領會自己的意思,於是就直說了:眾位兄弟我當然放心,可是就怕有一天你們也被黃袍加身,到時候身不由己啊。眾人終於明白了趙匡胤的想法,於是都跪在地上請他給指一條活路,趙匡胤見他們領會了,心裏很是高興,便說:人生在世,不就圖一個快樂嗎,那些祈求富貴的人也不過是為了多賺點錢,好供自己享樂,子孫享福。我看你們就把兵權交出來,出守大藩吧,多買些良田美宅,每天飲酒取樂,安享晚年。我們結成兒女親家,君臣之間無猜疑,豈不是很好嗎?眾人一聽這話,還能說啥,第二天就都得了病,要求辭職養老,乖乖地交出了兵權。老趙也不食言,任命他們為節度使,但是又把他們留在了京師,賞賜有加,實際上把他們的權力用富貴交換了。他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石守信和王審琦的兒子,還讓弟弟趙光義娶了另一個將領的女兒,消弭了這些將領的離心傾向,君臣共享富貴。

為了“安撫”被釋去兵權的石守信等人,宋太祖不但向他們賞賜了大量的錢財,而且表示要和他們結為親戚,“約婚以示無間”,不久,太祖寡居在家的妹妹燕國公主就嫁給了高懷德,女兒延慶公主、昭慶公主則分別下嫁石守信之子和王審琦之子,除年幼夭折以外,太祖隻有一妹三女,她們中竟有三位下嫁到了被釋去兵權的禁軍高級將領家,說明這種婚姻是有著強烈的政治色彩的。

杯酒釋兵權後,宋太祖又想讓符彥卿掌統軍隊大權。符彥卿此人,乃已故後周世宗柴榮的老丈人,是五代百戰名將。很久以前,他就曾令契丹人聞名喪膽。其父符存審,也是當時名將。符彥卿十三歲即精曉騎射,由於是符存審的第四子,當時人稱“符第四”,驍勇無雙。符彥卿是後周朝世宗老丈人,按理講宋太祖最應猜忌他,但這位老將軍命好,其長女是周世宗皇後,次女又嫁給了宋太祖之弟趙光義,不知不覺中給自己上了政治方麵的“雙保險”,故而趙氏兄弟待之甚厚。對於趙匡胤想讓符彥卿領軍一事,趙普不同意,押下任命詔不發,力勸宋太祖深思利害。太祖皇帝不高興,說:“我待符彥卿甚厚,他日後豈能負我!”趙普馬上回言:“周世宗待陛下也厚,陛下何以能負周世宗!”一句話,趙匡胤默然,馬上收回委任詔命。符彥卿也算真正好命,宋太祖未讓他掌軍,其實最終也是保護了他,老爺子得以“對賓客終日談笑,不及世務,不伐戰功,”七十八歲高壽善終於家。做完這些事情之後,趙匡胤又從製度入手,做了一些改革,使禁軍的一部分駐守京城,卻要到外州縣就食。另一部分鎮守邊防要地的士兵,卻經常換防,名義上說他們“習勤苦、均勞逸”,實際上是達到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目的。後來,他又采用“更戌法”,使兵不知將,將不知兵,並把“抑武用文”作為基本國策確定下來。重文事,抑武將,守內虛外,強幹弱技,雖然從根本上在內部消除了對趙姓皇權的威脅,卻也種下了日後兩宋亡國的種子,這當屬後話。

開寶二年(969年)十月,趙匡胤又準備第二次“杯酒釋兵權”,他設宴招待幾位掌握兵權的節度使。所謂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宋太祖非常體貼地說道:“你們都是功臣宿將,戎馬一生,本已辛苦,如今一把年齡了還不辭勞苦的駐守邊防,實非朕優待賢士之本意。”鳳翔節度使王彥超非常聰明,早看出了趙匡胤的“葫蘆”中賣的什麼藥,馬上說道:“臣本無勳勞,久冒榮寵,今已衰朽,乞骸骨,歸丘園,臣之願也。”趙匡胤一聽這話,馬上笑了,另外幾位節度使,郭從義、武行德、楊廷璋等人,盡管從趙匡胤的笑容中看出了端倪,也明白太祖的意思,但還是覺得掌握兵權好,生活各方麵都有保障,不願輕易解除兵權,還紛紛站起來訴說自己當年征戰沙場的艱辛,引得趙匡胤極為不快,他冷冷說道:“這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還提它幹什麼?”第二天,這幾個人皆被罷免,授以虛銜。其他一些未赴宴的節度使,一看這樣,就紛紛交出兵權。

做完這些事情之後,趙匡胤開始從製度上進行改革,隨著南方諸國的逐漸被平定,宋太祖在很短的時間裏就選派出上百名文臣,分治原為各藩所轄的支郡,最終形成了宋代的“以文臣知州事”的製度,使位尊權重、聲勢煊赫的節度使的權力受到極大削弱,其實際權力僅等於某一州郡的長官,有時甚至徒具空名,僅是一種榮譽稱號。自中唐以來藩鎮權勢過重,坐大地方,尾大不掉的情形得到了改變。

乾德二年(964年),趙匡胤發布了一道十分重要的詔令,要求各州除留有必要的經費外,其餘財賦中屬於貨幣的部分應全部輦送到京城,不得無故占留。次年三月,又一次重申了這道詔令。與此同時,對於各地大藩鎮以“留使”的名義截留地方賦稅以及肆意征稅的弊政,宋太祖也小心審慎地進行了革除。他以支付大藩鎮“公使錢”為代價,廢除了留使製度,收回了為地方藩鎮所控製的部分財權。對於藩鎮任命親信武將掌管場務、肆意稅征的問題,宋太祖處置時就更為小心了。他的處理方法是在該節度使病逝調離之際,朝廷改派文臣管理場務。自此以後,“粟帛鹹聚王畿”,地方藩鎮失去了對抗中央王朝的經濟後盾,無法“屯兵自重”了。

乾德三年(965年),北海軍知軍楊光美任職已滿3年,由於其為政清廉,頗得百姓愛戴,當地有數百人赴京守在宮門口請願,要求留楊光美繼續在北海任職。宋太祖先是下詔勸他們散去,無效,於是采取斷然措施,“笞(鞭打)其為首者”,才將請願者趕走。另一項措施是在州郡設立通判,通判是知州的副官,大概相當於副州長,算個中級官員,通判盡管名義上略低於知州,但由於其負有監督州郡長官的特殊使命,知州往往還要怵其三分。做通判的大多是科舉出身,通過任通判處理各種公務的曆煉,然後一步步升為主官。

在政治上,趙匡胤實行了“三權分立”的製度設計,將過去世代由宰相統籌負責的行政、軍政、財政三大權力剝離開,使中央政府由互不統屬的三大部分構成:管理政事的中書省、管理軍事的樞密院和管理財政的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