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合租的人帶了個女人(2 / 2)

我實話實說,“我和他合租關係,今天帶來了一個女人,搞的聲音實在是太大了,我就嗬斥了幾句,鬼知道我和他就打起來了,而且誰能想到他倒下了。”

這個時候女人被帶了回來。

“那你說一下,這個女的是誰。”

“具體我也不知道,應該是何翔的女朋友。”

警察冷笑了一下,緊接著問道:“你確定她的身份?之前見過嗎?”

不對,我覺得這件事不應該牽扯女人,於是我毫不猶豫的說道:“之前好像見過幾麵,但是這麼近距離看還是第一次。”

“你確定?”警察再三確定。

我繼續斬釘截鐵的說道:“我當然確定,我這個人從來不說謊話的。”當然這個時候我說了謊話。

警察們似乎在討論著什麼,說完之後女人被釋放了,後來我才知道女人的身份有點兒特殊。

“那我們繼續,你可以說一下你們為什麼打架嗎?”警察已經有點不耐煩了,畢竟這些問題都是歸納好了的,沒有什麼新意。

“因為何翔說我不是男人,還在我麵前故意羞辱我,我忍不住!但是之前我已經忍了他們搞的聲音太大,我真的太冤枉了吧,明明我是受害者。”雖然我弄的清楚我打人不是對的這個事實,但是我還是要按照正常人的思路走,不然我就危險了。

警察還是繼續冷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一直這樣,難道是讓我覺得恐怖?然後讓我說出他們想要的東西?

“你要知道一開始你是受害者,但是現在別人成為了受害者,必要的責任你是要付的。”警察居然在玩筆,敲敲敲的聲音還有些悅耳。

我點了點頭,笑著問道:“我想知道我具體需要做些什麼。”

警察很認真的給了我一張紙,“這上麵就是要你負責的內容,首先是安慰好受害者。”

我裝作很明白的樣子收下了,我看了看外麵,點頭問道:“那我現在可以離開了嗎?”

“可以是可以,下一次你要記住,你要是受到了騷擾,不要打人,報警就好了,這樣你才是受害者。”警察笑著說道。為什麼我總感覺這句話有點奇怪?我才是受害者?意思是受害者人人搶著要?真是搞笑了,我選擇快點離開,不想理會太多的是非。

我剛走出警局,居然發現老板在等著我!什麼鬼!老板?真的沒有看錯嗎!

“老板?你為什麼會在這裏?”我疑惑的問道。

老板立馬挽住我的手,臉上笑嘻嘻的說道:“沒有想到吧,我現在來接你,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你遇到了麻煩,不過不參合,讓你自己解決,現在我送你回去吧。”

送我回去?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