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1 / 2)

我叫張希希,你沒聽錯,我的大名、小名,甚至綽號,全部都叫張希希。你問我,是哪個缺心眼給起的名字,那要追溯到,我還沒出生的30年前。

我媽曾經養過一隻狗,叫希希。希希陪著我媽度過了十載春秋,卻最終死於非命。我媽沉痛悲憤,發誓不管今後再養什麼,一律都叫希希,以此來緬懷她最初的母性泛濫。

結果,我媽除了我,就再也沒有養過別的。

其實,希希這個名字,普通得有些可憐。如果我叫王希希、陳 希希、李希希。或許,我的故事都不足掛齒。然而,我那親愛的媽媽,給我找的爸爸,偏偏姓張。當我媽抱著剛出生的我,一個勁地喚“希希”,“希希”的時候,我爸有些汗顏,旁敲側擊地想讓我媽換個名字,可惜我媽過於執著,執著到根本沒有覺得“希希”和“張”是有多不搭。直到我媽拿著戶口本,將張希希這個名字連續讀了十遍之後,突然茅塞頓開,可惜,為時已晚。

我,張希希,從此,真正劃上了等號。

讓我想想,故事應該從何說起。

我想,也許,應該從我和黎麥齊的第一次相遇開始說起。雖然,從一開始到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們兩個都不怎麼對盤。

你可能又要問了,那說黎麥齊做什麼?有點耐心,聽我慢慢往下說。

六年前,我高二,黎麥齊大二。我家住城南,他家在城北。照理說,我和他,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塊。可事實就是這麼難料,現實就是這麼狗血。我和他,出現在了城中的同一家飯店裏。

我記得那是7月的某一天,對於一個準高三生而言,暑假是奢侈品,而逃了學校的集中補課更是奢侈中的奢侈。這還多虧了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今年又光榮的成為了我所在城市的理科狀元的表哥。所謂“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洞房花燭夜。”,作為人生三大幸事之一,必須大肆慶祝。於是,我家大姨媽,召集了所有和我家沾得上邊的大小親戚,狐朋狗友,在城中這家最起眼,最檔次的飯店包了個大場子。美其名曰答謝宴,實則大大滿足了一家老小的虛榮心。

作為我哥的人生導師,同時又是我的班主任的“燈泡趙”,當然也在邀請行列。這裏插個話,所謂“燈泡趙”,指的是他的禿腦袋。從我進高中開始,我和我的小夥伴們就一直很好奇。燈泡趙的腦袋光得如同常年抹油一般。按理說,若他是個禿子,除了頂上那塊之外,腦袋的周邊地區多多少少應該長點毛不是,可他的卻沒有,一丁點都沒有,我們甚至一度懷疑,他的整個腦袋上是不是連一個毛 囊都沒有。自然,禿頭趙這個名字是用不得的。人家萬一真不是個禿子,我們豈不是成了誹謗?於是,隻能另想綽號。介於他的油光發亮的腦袋,燈泡趙這個名字便孕育而生了。

我們接著說,既然燈泡趙也在列席之內,課自然是不用補了。而我哥又是我們學校新晉的紅人。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雖然我不是家禽走獸,但也不能錯過了這麼個名正言順地耀武揚威的機會。

從學校到飯店,騎車大約半個小時。我掐準時間,從學校宿舍出發,蹬著我的小破自行車,往飯店趕。

可能是天氣太熱,可能是正值飯點,可能……反正,就是有這麼一種可能,我一不留神地,撞上了正從飯店大門走出來的,正一隻腳從上街沿跨下自行車道的黎麥齊。

隻聽一聲砰,接著是兩聲哎喲,黎麥齊、自行車和我,不偏不倚,正正好好地疊成了一份三明治,當然,黎麥齊是最下麵的那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