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楊亦歡的舍友兼美麗的閨蜜,沈薔。我來自一個書香門第,我父親總是喜歡古董收藏,但是她卻是政府官員,雖然身份上再也不是窮酸的秀才了,但是父親總是在回到家的的第一時間就將他的西裝革履換成一襲白衣,應該這樣形容他建安風骨。還記得楊亦歡到我家裏的時候,看見我爸穿著唐裝驚奇的表情,其實她真是沒見過他的建安風骨,大概我這樣喜歡林峰也是因為他有著和我爸相似的氣質吧!都是書生型,看上去無害,但是內心卻是極其的狂野的,或者說是抱負遠大。
我為什麼去西安上學呢?就是因為這個叫林峰的人,我們高中是在一起念的,那個時候大家都說你們都還小不知道什麽是愛情,還說我們見識的人太少,將來我們會遇到比彼此更好的人,還好心地告訴我們,以後我們有的是時間去談戀愛,晚幾年也沒有關係,但是我卻從來不這樣認為,我一生隻有一個十七歲,過去了就再也求不回來了。所以我每天都要黏著林峰雖然他沒有答應要做我的男朋友,但是我是唯一出現在他麵前的女孩子,所有的人都認為我就是他的女朋友,而且人家誤會的時候他也從來不解釋。
他高中畢業的時候,我才上高二,那一年盛夏,他說他被西安的一所高校錄取了,所以在他大二的那一年,也就是我高考完畢的那一年,我將自己誌願全部都填到了西安,所以毫無疑問最後我去西安了,我們在一起享受了愛情的美麗,我們徒步去西藏,看見這布達拉宮的宏偉,那個時候,他是我生命中的北極星,我是他黑暗中的指路明燈。我看著布達拉宮,轉身對著林峰說,“林峰,如果有一天,我把你丟了,我就到這裏來。”他笑了笑,好像我的假設是不存在一般,但是還是好奇地問我,“為什麼?我又不會在這裏?”
“因為,這裏是離北極星最近的地方,這裏最高,我站在高的地方就一定能夠發現你。”我揚起臉,看著拉薩經久的陽光,臉上充滿了對於這個地方的敬畏。想起那個時候人們虔誠的長頭,再看看著拉薩每一處飄揚的篆體的經文,自己就好像是受到了靈魂的洗禮,我緊緊地握著林峰的手,相信隻要這樣一直握著就會天長地久。
“傻子,我會一直在。”林峰逗弄著我的鼻子,他總是笑我的鼻子太小了,一點也不好看,但是我知道他喜歡,看著他篤定的眼神,我慶幸自己從高中,從一開始,從自己最美的年華就喜歡這個男人。
我們乘坐者火車回去,一路上搖搖晃晃的,我有些暈車,林峰看著我吐的一塌糊塗但是卻一點都沒有辦法,隻是眉頭皺得緊緊的,我看著他著急的樣子竟然還笑了出來,雖然身體難受,但是我的心卻被愛包圍著,這樣就夠了,我靜靜地依偎在他的懷裏,靜靜地聽著鐵軌碰撞的聲音,然後漸漸地睡去。第二天清晨,我從睡夢中醒過來,透過火車的窗戶,我看見了太陽正在升起,很美,看著身邊睡的安慰的林峰,我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但是回到西安,我們卻不得不說再見了,因為林峰被學校保送到了北京D大念研究生,而我才上了大二,我總是狠自己太笨了不能夠說服自己的父親在小學的時候多跳幾級,這樣我就能夠追上林峰的腳步了。
“林峰,我不會耽誤你的前程的,你記住,我能在高中的時候堅守,就能在大學裏堅守。”我這樣給林峰說,但是林峰卻笑了笑,“我知道。”
就這樣林峰回到了北京,兩年來我們自由寒假暑假的時候能夠見到彼此,但是我們的感覺卻從來沒有缺少一點點,我總是相信隻要過了這兩年異地生活,我們就會生活的很幸福了。
在大學的時候,我最好的朋友就是楊亦歡,她來西安是因為這個專業是全國最好的,她一直是一個有夢想,有能力的人。最初的時候,我以為這樣刻苦的女孩子家境可能不太好,所以當我聽說,楊亦歡是楊群的女兒的時候,心裏的震驚,就像是真的見到了鬼一樣。這個女孩子總是讓我想起一個人,就是林徽因,真的,她長相雖然不是最出眾的,但是她的氣質總是那樣的出眾讓班裏所有的男人都移不開眼睛。她還是學校的禮儀,她還能夠當主持人也能夠在台上大聲的演講,在我的眼中,楊亦歡就和林徽因一樣是一個完美的人。
那個時候,我就在猜想這個女孩子將來要找一個什麼樣的男朋友呢?又是什麽樣的男人能夠配得上這樣優秀的人呢?大學四年都快要過完了,我都沒有發現這樣一個男生,但是皇天不負有心人,在快要畢業的時候,我終於找到了這個男人,他的名字叫宇文海。
因此,我費勁了力氣去撮合他們兩個人 ,但是我卻不知道那個時候楊亦歡的心裏已經有了梁毅了,我偷偷地將楊亦歡的電話號碼給了宇文海,看著他高興的神情,我知道這個男人一定是喜歡楊亦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