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乞丐(2 / 2)

我想警察應該找不到我了,可我接下來又該做些什麼呢?

“秀秀,你在哪兒?我該去哪裏找你啊?”

我失魂落魄的走在馬路上,丟掉了陳秀秀的傷心沮喪再次襲上我的心頭。

我想我已經離開火車站很遠了,而且,在我漫無目的的奔跑過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到火車站。

算了,陳秀秀肯定不在火車站了,就算回去了又能有什麼用呢?

但是,陳秀秀是一定要找的,對於這一點,我沒有動搖。

我要走遍這個城市的每一個角落,如果沒有,我就去下一個城市,哪怕是走遍整個世界,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要找到她。

我發誓,隻要我活著,找到陳秀秀就是我唯一的生存目標。

心裏有了這樣的目標,我重新打起精神,又開始朝著每一個從我身邊經過的人詢問,打聽著那個不會走路的女孩,陳秀秀。

我在這個偌大的城市裏流浪著。渴了,就去公共廁所裏喝自來水;餓了,就撿垃圾桶裏被丟掉的飲料瓶子換錢買饅頭吃;困了,就隨便找個地下通道席地而臥。

我在這個城市裏麻木的走著,問著。我不知道自己度過了多少個日月,隻知道風霜早已經把我變的汙穢不堪,衣衫襤褸,乞丐,就是我這個樣子。

但我沒有放棄,更沒有像其他乞丐那樣去乞討別人的施舍,我曾是村裏唯一的高中生,我甚至還考上過大學,我的這份驕傲,不容被褻瀆。

我乞討的,隻是一個答案,陳秀秀身在何方。

其實,我也曾彷徨,迷茫,想過放棄,我甚至想過把手指上那個陳秀秀為我戴上的金鎦子賣掉換錢,美美的吃上一頓飽飯。

但也就是每次看著這枚金鎦子,立刻就會打消我的這種想法。

這是陳秀秀的,這是她唯一留給我的東西,這是一個念頭,也是一個盼頭。

每次看著這枚金鎦子,我都能想起陳秀秀對我說的話:“福娃哥,我媽說過,這是祖傳的,有靈氣,能保佑咱們。”

我希望這枚金鎦子真的有靈氣,真的能保佑我,指引著我找到陳秀秀。那個時候,我會把這枚金鎦子重新戴回她的手指上,告訴她:“秀秀,哥沒放棄你,哥再也不會把你丟了,我會守護你一輩子。”

可是,這麼久了,我連一點有價值的線索都沒有找到。

我走到了一所大學的門口,這是城市的最西邊,也是我在這個城市裏能找的最後一個地方,如果在這還沒有任何線索,那麼我就該離開這裏,去其他的地方尋找了。

我望了望那個在我眼裏無比輝煌莊重的大學校門,看著一個個臉帶傲嬌進進出出的莘莘學子,卻隻能在心裏苦澀歎息。

曾經,我也有過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可那張通知書在我父親看到的第一眼之後,就被他無情的撕掉了。要不然,我也會是一名無比驕傲的大學生,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中,徜徉在浩瀚的學海裏。

可如今,這一切都變成了泡影,學習隻是個奢望,找尋親生父母也變的不那麼重要,最重要的,就是找到那個為了我可以付出所有,為了我可以不顧一切的陳秀秀,這是我的枷鎖,也是我的責任,更是我的使命。

我苦笑了一下,開始麵對著行人詢問。

“同學,請問你,有沒有看到一個殘疾女孩,她······”

“姐姐,求你幫幫忙······不不不,我不是要飯的,我不要錢,我就想打聽一下······”

所有人看到我都會捂著鼻子退避三舍,即使有好心人,也都把我當成了乞丐,會伸手遞給我一兩塊錢,但我沒有接受,我隻想知道陳秀秀的下落。

“喂,要飯的!”突然有人招呼我,我循聲看過去,一個戴著眼鏡的男學生朝遠處指了指,對我說:“你說的殘疾女孩是那個人嗎?”

我的心裏一驚,然後狂喜的朝著那個學生手指的方向望了過去。

遠處有兩個人在背對著我慢慢行走,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可當我看到那個女人以後,我瞬間就激動了起來,因為那個女人一隻手拄著拐杖,一隻手被那個男人攙扶著。

她一瘸一拐走路的姿勢像極了陳秀秀,她苗條纖細的背影也和陳秀秀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衣服很幹淨,很城市化。

可這點不同已經不重要了,這麼長時間以來,她是我碰到唯一的一個拄著拐杖又和陳秀秀相似的女孩。

這一刻,讓我仿佛從黑暗中看到了曙光,在絕望中抓住了希望,我難掩緊張又激動的心情,快步的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