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餐飲店行政管理製度(3)(1 / 3)

(1)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2)參加餐飲店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3)有以下原因,副總經理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餐飲店辦公例會:

有重要事項需提交餐飲店辦公例會討淪決定;

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4)“會議紀要”屬餐飲店內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範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5)與會人員在會上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義,但—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6)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八、餐飲店會議管理製度(二)

1.餐飲店會議主要分為辦公例會、日常工作會議。

2.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通常情況下第月至少召開一次,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餐飲店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餐飲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主任等領導。

3.餐飲店辦公例會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4.餐飲店辦公例會由餐飲店行政辦公室組織。行政辦公室應於會前3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麵通知與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1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答發

餐飲店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辦公室整理成文;

行政辦公室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由與會的餐飲店領導成員簽字確認;

會議紀要發放前應填寫“會議紀要發放審批單”,審批單內容包括紀要編號、發放範圍、主管領導(或主持會議的領導)審批意見;

會議紀要應有發文號,發放時應填寫“文件簽收汜錄表”,並由接收入簽收;

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並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2)會議紀要作為酒店的重要文件,記錄已研究決定的事項,發至參加會議的全體人員,以便對照核查落實。

5.口常工作會議由會議召集者填寫“會議申請單”,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行政辦公室根據申請部門的要求發出。如會議需要撰寫會議紀要,由會議召集部門撰寫完畢後報有關人員及行政辦公室。

九、餐飲店每周例會製度

1.部門領導例會一般要每周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級人員參加。

2.主要內容:

(1)總經理傳達上級主管公司有關文件和總經理室的有關精神。

(2)各部門經理彙報工作情況,以及提出需提請總經理或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總經理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講評,布置和安排下周工作。

(4)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

3.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踴躍發言,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執行。

4.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

十、餐飲店部門經理日常例會製度

1.部門經理必須提前五分鍾到達會場。

2.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站立在會場門口,等候總經理到來。

3.當總經理到達時,全體部門經理起立,向總經理行注日禮。

4.總經理落座後,其他與會人員方可落座。

5.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宣布例會開始。

6.與會期間,所有人員必須保持端正坐姿,雙目注視總經理方向,認真聽取總經理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