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一個偏僻的小縣城裏,9歲那年,我的父親成了殺人犯被槍斃了,我的母親進了瘋人院。
整個童年裏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窮,我家所有的經濟來源靠一個煎餅攤子,從7歲開始我每天早上5點多鍾就要起床,幫父母一起忙碌,冬天的時候手就會生滿凍瘡又紅又腫,疼得直掉眼淚。
出事之後,姑姑收養了我,她也是一個苦命人,她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帶著我嫁給一個帶著女兒的男人,我就多了一個姑父和名義上的表妹。
姑父和表妹也很討厭我,仿佛我身上天生帶著罪犯的基因,他們看我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一隻惡心的蟑螂,姑父甚至不會讓他漂亮的小女兒和我單獨留在家裏。
我小心翼翼的在別人家的屋簷下生活著,因為我的父親是個殺人犯,我的母親是個瘋子,我是一個不應該來到這個世上的垃圾。
高三那年,我輟學了,因為表妹早戀被我無意中看見,她怕我告密所以冤枉我要強爆她,姑父把我趕出了家門。
我沒有錢,所以隻好輟學,找工作因為社會經驗不足被騙子騙光了身上最後幾百塊,流落街頭,跟乞丐們搶公園的長椅。
錢!我需要錢!這種窮困潦倒的滋味如跗骨之蛆纏著我,從我小時候跟著父親賣煎餅的時候,我就對錢產生了深深的渴望,我把所有的不幸都歸結成一個字——窮!
我真的不想過這種窮逼日子了!像街頭的灰老鼠一樣被人鄙視和唾棄!
在我走投無路的時候,在街頭看到一家夜總會在招聘服務員,包吃包住月薪3000起,還有提成拿,也許是因為上天可憐我,讓我順利的應聘進入了這家夜總會,成為一個服務生行話叫少爺。
我的工作就是看管包廂,幫客人點單和防止客人逃單,最後在結束的時候清理包廂衛生。除去正常的工資,偶爾遇到比較大方的客人還會收到200-300不等的小費。
這裏的一切讓我大開眼界充滿了新奇和刺激!穿著姓感的妖嬈小姐們從我的身邊走過,那妖媚的樣子讓我差點流鼻血。和她們比較起來,以前學校的那些青澀小女孩還不能稱作女人。
在演藝大廳裏,我第一看到了人妖表演!紙醉金迷,聲色犬馬的夜生活,讓我感覺好像踏入了另一個世界,這裏所有的一切是我以前從來不敢想象的,我感覺曾經的我單純得如同一張白紙!
我以為做好自己的事情安安心心拿薪水就可以了,但是我錯了,夜場就好像一個泥潭,一旦你一腳踏進去,就會深陷其中染上一層泥垢。
那天我負責的包廂裏傳出了女孩子的哭叫聲,我透過包廂門上的玻璃偷偷去看,裏麵七八個男人把一個公主按在了包廂的大理石桌子上,正在撕扯著她的衣服。
在夜場,公主和小姐還是有一定區別的,小姐就是出來賣的,但是公主更像是女服務生,負責給客人們點歌,遞送毛巾什麼的,她們是不出台也很少陪酒的。
當然薪水也差了十萬八千裏,所以很多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做了一陣子公主以後,也會受各種引誘下海成為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