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給我打來電話的時候,我正摟著詩琦泥鰍一般的光滑的身體在電腦桌上做運動。
詩琦是我女朋友,從認識到上床不到二十四小時的時間,之後同居。
我看上她是因為她的美貌和魔鬼一般的身材,在昆明這個美女比王羲之真跡還難找的城市,能被仙女一般的女人看上,我不得不承認是祖上有德。因為我爺爺輩是文化世家,舊時期的文人更不會做什麼傷天害理之事,所以我固執得認為一無是處的我能桃花不斷完全是因為祖上修來的福分。
更何況,詩琦還是省城一大銀行的副經理,而我不過是一個拿著315記者證到處招搖撞騙的小記者而已。雖然大多數時候我打的經常在掏錢的時候故意把印著執法標誌的記者證掉出來,嚇得膽小的司機隻敢要個零頭。但是和整天睡在錢裏的詩琦一比,我就整個一萬人廣場上的一個悶屁,和空氣的實質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隻是味道稍濃。
風華是我發小,從穿開襠褲到知道什麼是夢遺,再到我們都有女人無數,我一直都在他的保護之下不被強勢群體欺壓。
在我上高中的時候他就是我們那個屁股一般大小縣城的地痞領導。不是因為他能打,而是他有著天生領導者的天賦,就像一隻老虎,從下地那一秒開始就注定它是獸中之王。
如果老天注定一個人要發跡,縱然他整天在廁所裏遊泳也會被天上掉下來的金磚砸得頭破血流。就在我剛剛畢業出來工作的那年,風華在夜總會為了一個做台小姐與別人爭風吃醋大打出手。
話說有錢人就那麼牛叉,我聽說當時那個暴發戶一個電話叫來了三十多人,把屁股大的夜總會包圍得滴水不透。但是他忘記了,縱然是老虎,它也有碰上武鬆的時候。更何況,他不是老虎,充其量隻是個暴發戶,他碰上風華這隻真正意義上的老虎。
當時風華說了一聲:“想活命的趕緊走!”結果可想而知,金錢之下無慫人,那三十幾個硬是沒有人被風華的氣勢嚇倒。當時風華打了一個電話,我們小縣城裏有摩托的小混混都出動了,不算跑步的人光摩托就停了兩百多米,那是一個壯觀啊。
風華也不過是為了爭一口氣而已,沒有想到的是,在近兩百個人的眼皮子下麵,他一啤酒瓶子竟然把暴發戶的腦漿都給砸了出來。
地痞再牛逼,殺了人一樣要償命的。風華當時尿直接就噴了出來,幸好當時受過他照顧的小弟人多,大家每人湊了點錢給他,連夜跑到瑞麗。
誰也沒有想到,牢沒做成,卻讓風華搖身變成身價過千萬的王老五。
風華到瑞麗的第三天收到消息,那個暴發戶並沒有死,當時所有人都是所謂的腦漿不過是啤酒泡沫而已。那個暴發戶在醫院裏掛了幾瓶水兩個屁一放,奇跡一般地好了。
知道了不用過那亡命天涯的逃亡生活,風華情大好,更何況身上揣著幾萬塊票子。他給我打電話說:“老五,你想要什麼東西,咱給你帶回來,這次的教訓真不小啊,回頭你用手頭的權利給咱找份工作,真想從良了。”
我說,你小子天生的妓女命,除了賣肉能幹什麼呢,不過沒事的我認識的企業老總不少,找份工作應該比你脫女人的褲子容易多了。
我說的是實話,身為國家部門的執法記者,我有著常人無法理解的霸道性,要給風華找份工作,真比孫猴子拔根毛容易得多。
風華說:“我在瑞麗,給你帶點什麼吧,要女人咱也給你買個回去。”
我說:“女人就不要了,你要沒事就給我帶塊石頭回來吧。"
我同事搬家送我一個紅木的小方桌,我老早就想著什麼時候找塊石頭刻兩個字放上去估計有幾份欣賞價值。我不想讓他在這種要緊關頭還破費,更重要的是我每次提的要求他傾家蕩產也會想辦法滿足我,所以想了半天我隨口一說。
一句開玩笑的話,風華卻當真了。十天之後他真花了一千多塊錢給我抱回一塊四十多公斤重的石頭,不青不灰的,底座就像沾了紅色的泥土,我刷了一個下午也沒有刷幹淨。衝著風華的滿頭大汗和一千多塊的人民幣,我仍然表示相當的感激。
風華說我就好人做到底,你寫兩個字,我閑來無事找個人幫你刻上去吧。
我隨手寫下“無求”兩個字扔給風華說:“後天上班,新風酒店大堂經理。”說來真巧,一個號稱四星級的酒店,開張不到半年就被投訴幾十次,強製整頓的時候是我帶攝製組去的,紅包沒有收,卻給風華爭了個經理的位置。盡管前麵有大堂兩字顯得有些庸俗,不過就風華那種隻有高中水平的混混來說,也算是小材大用了。
就在那天下午,晴天一個霹靂,把我小腿都嚇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