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做個善人吧(1 / 2)

["第八十一章  做個善人吧

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是以執右契,而不以責於人①。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夫天道無親,恒與善人。

天道無親,恒與善人。什麼樣的人才算是善人?千萬不要把善人當成僅僅心地善良的人。

「怨」,怨恨,仇恨;「大怨」就是人和人之間難以化解的大的仇怨。再大的仇怨也需要化解,有事總要去解決,但是怨恨大到一定程度,想徹底去化解它是非常難的,總會留下這樣或者那樣的陰影。這一點許多人都有體會,不分彼此的朋友徹底鬧翻了,再想回到從前幾乎是不可能的。信任這種東西一旦失去,要找回來確實是太難了。

老子所說的「大怨」大到什麼程度他沒說,也沒有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讓我們參照,隻是說「必有餘怨」,也就是說,他指的是那種無法徹底消除的怨恨。一旦到了這種程度,無論你怎麼努力,都沒法盡善盡美了,這就算不得上「善」了。

「善」指的是對這方麵的一種追求,一種完美的境界。

那麼,究竟怎麼做才能「為善」呢?老子下麵給出了答案:「是以執右契而不以責人。」

「右契」是啥?它的作用類似於合同。今天我們簽訂合同都是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古代不是這樣,他們是把約定刻在一種信物上(通常是竹簡或者木板),然後將此物一剖兩半,大家各執一半,以備將來索求、兌現的憑證。

按照通常的規矩,右契是債權人一方所持的契符,左契是債務人所持的契符。「執右契而不以責人」是一種比喻的說法,意思是人們做事,就像拿著右契的人一樣,不要總追在別人屁股後麵要債。

這個比喻的目的是告訴人們,比「和大怨」更好的方式,是無怨,無怨可和才是最高境界。

我們可以從《道德經》的許多章節,都找到這種思想的印跡,像「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後之。故居前而民弗害也,居上而民弗重也,天下樂推而弗厭也」就是這樣的例子。

「有德司契」,那些有德的權力者,懂得以道治國的人會怎麼做呢?他們會像那些執右契的人一樣,施與但是不追著去索討。

當然,我們也須留意一點,不追著索討,並不是不要了,如果開始就不想要,那麼右契也不必執了,直接送給對方好了。這四個字要說明的就是執政者要寬容平和,就像你借給人家錢一樣,他有你就要,沒有也別逼,一逼就失去了當初借貸的情誼了。但凡借貸,總不會找不認識的人。現代人可能經常被借貸苦惱,對此會有些不同的看法,但我們的先人比較講究信用,那種故意借了錢不還的老賴並不多。

我們還記得第八章所舉的宋國子罕借糧於民的故事吧?在那個故事裏,宋國遇到了饑荒,子罕把自己的糧食借給了老百姓,連借據(即本章所謂的契)都不要。他不要借據並不是說大家可以不還他的糧食,而是讓大家根據自己的家境來,你以後家裏有餘糧了就還,沒有餘糧就算(司城氏貸而不書——司城是子罕擔任的官職)。對此,叔向是這樣評價的:「施而不德,樂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樂氏」指的也是子罕,樂是他的姓氏,「施而不德」換做老子的話,就是「有德司契」。

關於這種思想,我們還可以從《管子》的一段話裏,再領略一下:「故有道者,不平其稱,不滿其量,不依其樂,不致其度。爵尊則肅士,祿豐則務施,功大而不伐,業明而不矜。」

「稱」同「秤」,「不平其稱」就是往回收東西的時候,或者收賦稅的時候,要少收一些,差不多就行,稱量的時候,不必打起秤來;「不滿其量」是指用容器量取穀物,不必填滿量器。如果是給人東西就不能這樣了,該給一鬥,給九升,這就不像話了。給人東西的時候要反過來做,應多給。在生活方麵也要注意,不能追求享樂。古代是等級製度,什麼級別享受什麼待遇是有規定的,「不依其樂,不致其度」就是要求執政者不能可著自己能享受到的標準去生活。

這些思想與行為都屬於「有德司契」的範疇,執右契而不責於人。

「徹」同「徹」,是古代的一種稅製,稅額約在年收入的百分之十左右的樣子,魯哀公曾經因為遇到荒年,用度不足,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討教辦法,有若告訴他:「盍徹乎?」意思就是為什麼不按照徹法收稅呢?其時魯哀公已經把稅加到了二成,有若說「盍徹乎」的意思是讓魯哀公降低稅率,你一個國君荒年的時候用度都不足,老百姓咋辦?這其實就是讓魯哀公要克己,節用。